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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假沙门(连载七)----蔡正礼老师


  ----依佛圣教阐释佛教僧宝之定义

  喇嘛教另一项偷盗的恶行就是自称是佛教的一支,也就是偷盗整个佛教的名声,将佛教的慈悲与智慧作为男女双修法合理化的保证。在《现代西藏佛教》一书中说:

  一般学者则认为“双身修法”(双修或双运)和“大乐思想”均来自印度教“性力派”(shakti)。该派认为宇宙万物皆系女神性力而生,因此把性行为看成是事奉和崇拜女神的方法,是对女神之大敬。密宗吸收了这个观念和内容,再配以佛教义理,形成乐空双运的双身修

  法。密宗认为大日如来佛理应有佛母相伴,侍女相随,因此,接受大日如来指令来降服魔鬼而变成忿怒身的诸尊明王(金刚),也应有明妃相伴,更以“方便”(悲)为父,以“般若”(慧)为母,这样将明王、明妃拥抱相交作为“悲智和合”的表徵。因此,双身修法又称“女道”,随著双身修法的出现,加以密宗修法采取师徒密传,遂又产生象征性的秘密术语,如以“金刚”表示阳具,以“莲花”表示阴户,以“入三昧耶”表示男女做爱。1

  注1、谢金德著,《现代西藏佛教》,佛光出版社(高雄),1995,页155-156。

  上文说“密宗吸收了这个观念和内容,再配以佛教义理”,其实是学术性的客气说法;“配以佛教义理”与“以‘金刚’表示阳具,以‘莲花’表示阴户,以‘入三昧耶’表示男女做爱”的实际情况,其实就是在描述密宗采取扭曲佛教义理的手法偷盗整个佛教清净修行的名誉。因为印度教性力派认为“宇宙万物皆系女神性力而生”的思想,是以欲界的男女相交作为整个法界的实相,是陷溺于男女欲的;其观念上是没有超脱于欲界,对于超越男女相的色界与无色界诸天的存在是完全无知的。因此印度教性力派的性力崇拜,只是不离欲界观而且不能到达欲界天的极低级宗教,其层次犹不如基督教,因为基督教教义虽然不离欲界天的境界,但还是不许淫人妻女的;又更不如中国传统道教的思想,因为道教“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2 的太极思想,至少知道在阴阳两仪之外,仍有天地未分、阴阳未别的太极状态而超越阴阳。由此亦可知,广义沙门中不同的宗教信仰,仍然有其思想层次高低之种种不同;而密宗就是广义沙门中思想层次最低的邪教思想。

  注2、2 易系辞亦曰:“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周易卷7)参见冯友兰著,涂又光中译,《中国哲学简史》第15 章〈儒家的形上学〉,页164。

  广义沙门的正法律乘中婆罗门乘就已经出离男女欲了,并且因为发起初禅以上的禅定证量,而实际验证有超越男女相的色界天的中性身有情存在于法界中。因此,正法律乘中婆罗门乘,便因世间禅定的实证而不会再堕入女神创生宇宙万物的邪谬思想中;而天乘的有智者,虽然不能实证中性身有情的存在,但凭推理亦可推知于阴阳男女二相中,必然有先于阴阳两仪之相的太极存在。正法律乘的天乘与婆罗门乘尚且知道有超越男女相的中性身有情存在,那么超越天乘与婆罗门乘的大乘佛教,不但解脱于欲界,乃至解脱于色界、无色界的系缚。因此最高层次的佛教义理,根本就与最低级的印度教性力派的思想彼此扞格不能相容。所以西藏密宗就只能以扭曲佛教义理的方式,窃取佛教的名义,从而窃取佛教的资源。

  智慧与慈悲是佛教修行中对人对事时心智的高层次活动。可是这种高层次的心智活动,却被西藏密宗以扭曲的方式偷盗来作为盲目信仰男女性交崇拜的合理化理由。因此,将明王、明妃拥抱相交作为“悲智和合”的表徵、以“金刚”表示阳具、以“莲花”表示阴户、以“入三昧耶”表示男女做爱,这些作为其实都只是偷盗佛教名义并扭曲佛教教理与法义,作为男女双修法合理化的掩护;因为大乘佛教寺院大雄宝殿供奉的华严三圣中,释迦牟尼佛身旁的左右脇侍 文殊菩萨就是智慧的代表,普贤菩萨就是慈悲的代表。佛陀身边左右脇侍的二位等觉菩萨就已经代表智慧与慈悲,根本就不需要再有佛母以低级的男女拥抱相交作为悲智和合的表徵。释迦牟尼佛离家修行尚未成佛前就已经实证四禅八定,已经解脱于异性伴侣的系缚了;乃至成佛后,回国度化父王等家人时,他的王妃耶输陀罗尚且出家成为比丘尼而得证果离欲。在 佛陀与比丘、比丘尼们共同组成的菩萨僧团中,没有一位出家僧人需要有任何的异性伴侣。因为凡是证得初禅以上境界的世间凡夫,尚且都是深知男女欲的过患,因此而远离欲界五欲、证得初

  禅;那么超越世间凡夫禅境界而证得出世间解脱智慧的 佛陀与菩萨们,必然不可能以污秽的男女交合相来作为出世间解脱的代表。西藏密宗显然因为崇拜低级而贪欲的欲界夜叉、鬼神,所以见解就与欲界中低级的夜叉相同,便错以为 佛陀需要有佛母相伴。

  西藏密宗就是这样偷盗“方便、般若、金刚、莲花、三昧耶”等等代表佛教修行智慧与清净的名相,并且自称为“藏传佛教”,让不明了佛教真正修行内容的学人,错将修习邪淫双身法的喇嘛教当成是佛教的一支。西藏喇嘛教就是以这样的方式偷盗佛教之名誉。然后,藏传佛教再将“方便、般若、金刚、莲花、三昧耶”等等佛教惯用的名相,扭曲为追求淫乐的男女双修法作为内涵的名相。因此,藏传佛教只是偷盗佛教的名义,根本就不是佛教的一支,而是典型的邪教。

  经由上述的分析可知,喇嘛教的邪淫男女双修法,已经与种种杀生、偷盗等等不善法“更相习近”;当然也与妄语、恶口、两舌、绮语,以及贪、瞋、不正见等等恶法式“更相习近”。达赖喇嘛有自称“法王”、“活佛”或“仁波切”的大妄语罪。因为他犯下杀人、偷盗与邪淫等等恶法就是相应于地狱、饿鬼、畜生的境界,却反而自称是法王、活佛或仁波切,显然就是大妄语;就如同世间的乞丐,却自称为国王,当然是大妄语。

  诸佛的境界是离男女欲的清净境界,喇嘛教以双身法的邪见毁谤诸佛为不能离开异性伴侣,即是对诸佛菩萨的恶口毁谤。密宗偷盗并扭曲佛教义理,其目的就是要让原本想要与佛教相和合的佛弟子离开佛教,因此导致误信密宗的佛弟子与纯净的佛弟子间彼此产生隔阂与争论,这就是密宗的两舌。密宗的绮语就是欺骗佛弟子说:修习双身法可以“即身成佛”。也就是说,佛弟子皆想快速成就佛道,然而快速成佛的正确方法是应该有正见与精进;可是密宗就以双身法可以获得“即身成佛”的绮语笼络想走捷径的佛弟子,使得佛弟子误信绮语而误入歧途。因此,密宗双修法的邪恶,必然与违犯七圣戒的恶法自相和合,因为“相习近法”的缘故。

  西藏密宗的核心法道男女双身法,由于“相习近法”的缘故,必然违犯七圣戒,皆是由于双身法本身就是贪欲炽盛、瞋恚炽盛与不正见严重的缘故。世间男女情爱在合法婚姻规范下,可在人间与欲界天中存在而为世间美谈。但是,因为贪欲炽盛而有婚姻出轨外遇,已是世间憾事,人身难保。而双身修法是极大的贪欲,所以不限定对象的多男多女轮座杂交亦是双修法所追求的境界,死后必然堕于畜生、饿鬼中,乃至地狱之中。由于贪欲炽盛,对于不顺己心贪欲之境界,必然瞋恚极大炽盛,所以达赖喇嘛所统治之西藏地区,便以残忍酷刑建立阶级压迫的农奴制度。然而,综合前述七圣戒的违犯与贪欲、瞋恚的炽盛,全都因为密宗的法道系建立在对于 释迦牟尼佛的毁谤与不信受,因此全都归结于不正见的恶法中。

  日本学者平川彰在《印度佛教史》中说:

  出现在大乘经典中的密教称为“杂密”,是混杂入大乘经典中的密教之意,这是密教尚未独立的时代。独立的密教经典是作大毘卢遮那佛(Mahāvairocana,大日如来)的说法,但是大乘经典的教主是释迦,纯正的密教是否认以释迦为教主而出现的佛教。以教主为大毘卢遮那,或以释迦为教主,可说是纯正密教与杂密的不同处。3……兴起密教的人们到底是谁?当然不清楚,但是大乘佛教似乎并非必然地发展为密教,这是因为密教中显然有对大乘佛教的否定、批判。在《金刚顶经》最初(T18.207c),虽说到一切义成就菩萨(释迦菩萨)的成道,但是一切如来以在菩提树下释迦菩萨的成道(显教的成道)为不完全的,而教了基于密教的五重成佛(五相成身),这是很有名的。十地的修行由显教修行也是可能的,但以为若不依密教,完全成佛是不可能的。4

  注3、 平川彰著,庄崑木译,《印度佛教史》,商周出版(台北),2002 年12 月二版一刷,页457。

  注4、 平川彰著,庄崑木译,《印度佛教史》,商周出版(台北),2002 年,页470

  平川彰说:纯正的密教是否认以释迦为教主而出现的佛教。这句话并不完全正确,因为否认以 释迦为教主而出现的宗教,并且显然有对大乘佛教的否定、批判,那么这样的宗教岂能称为佛教呢?因为从教主乃至所有的教义与教理都与佛教完全不同,这样的宗教根本就不是佛教了。对于这样否认释迦为教主,反对大乘佛教的教理与教义的宗教,其实就是完全与佛教不同的宗教,应该回归它的本质而称它为印度教,或者称它为喇嘛教。

  由于密宗对大乘佛教的否定与批判,等于是对正法律乘的天乘、婆罗门乘与大乘整个的否定与批判,因此对于正法律乘所说的十善法式也就全部予以毁弃,而代之以与地狱、饿鬼、畜生相应的十恶法式了。所以,密教部经典《金刚顶经》对于释迦牟尼佛成道的否定,就是喇嘛教最大邪见的起点,而导致其性力派的教义与教理的核心本质,就是要对整个佛教教主、教义与教理的全盘否定。

  密教部的伪经《金刚顶一切如来真实摄大乘现证大教王经》卷1:

  尔时一切如来云集,于一切义成就菩萨摩诃萨坐菩提场,往诣示现受用身。咸作是言:“善男子!云何证无上正等觉菩提,不知一切如来真实忍诸苦行?”时一切义成就菩萨摩诃萨,由一切如来警觉,即从阿娑颇娜伽三摩地起,礼一切如来。白言:“世尊!如来教示我,云何修行?云何是真实?”5……时菩萨白一切如来言:“世尊!如来!我遍知已。我见自心形如月轮。”一切如来咸告言:“善男子!心,自性光明,犹如遍修功用,随作随获;亦如素衣染色,随染随成。”6……时彼菩萨复从一切如来承旨,发菩提心已,作是言:“如彼月轮形,我亦如月轮形见。”一切如来告言:“汝已发一切如来普贤心,获得齐等金刚坚固,善住此一切

  如来普贤发心,于自心月轮,思惟金刚形。”7

  注5、CBETA, T18, no. 865, p. 207, c10-16

  注6、CBETA, T18, no. 865, p. 207, c20-23

  注7、CBETA, T18, no. 865, p. 208, a1-6

  上述文字出于密教部的伪经《金刚顶经》。文中说:一切如来云集来质问 释迦牟尼菩萨(一切义成就菩萨)说:“为什么您证得无上正等菩提,却不知道一切如来真实所忍的诸苦行呢?”(注:此处的质问,即是对于释迦牟尼佛成道的否定。)这时 释迦牟尼菩萨就起身请求一切如来说:“请如来教导与开示我,应该如何修行?什么是真实存在的法?”后来菩萨接受教导后说:“我已经遍知一切法了。我看见自己真实而永恒存在的心,其形状犹如月亮的形状。”一切如来都说:“善男子!真实心的自性是光明的,就好像已经遍修完成各种功用,所以立即作就立即获得功用;也像是白色的衣服加以染色,随时染色就随时成就。”(注:此处推翻释迦牟尼佛所教导“成佛要经过三大无量数劫的修行”,主张即身成佛的邪见。)当时那位菩萨遵从一切如来的旨意,发起菩提心后,这样说:“就像那月亮的形状一般,我也看见真实心如月亮般的形状。”一切如来说:“您已经发起一切如来的普贤心,获得与一切如来同等金刚坚固地善住于普贤发心,于月亮般形状的真实心,思惟此心犹如金刚的形状。”(注:此处对于真实心犹如月亮形状再次肯定。)伪经《金刚顶经》以一切如来,否定 释迦牟尼佛所证无形无色的真实心第八识如来藏,改将真实心当作有月亮般形状的有形有色之法;然而,这种将真实心当作有月亮般形状的荒谬说法,现在连信奉密教经典的红、黄、白、花等四大教派也都不相信了。因为如果真实心有月亮般的形状,不论是月圆或月缺的形状,总是离不开物质的色法,才能够形成月亮般的形状;可是,真实心不应该是物质的色法,因为色法一定是变异不定、聚散无常的无常法,即非真实心;因此,永恒存在的真实心不可能有任何的形状可言。而且对于什么是真实心,西藏密宗的四大教派间也众说纷纭彼此相互矛盾,但总是不离意识境界或对真实心的虚妄猜测。(西藏密宗四大教派对于真实心的众说纷纭,请参阅平实导师著,《狂密与真密》一至四辑。)

  然而,释迦牟尼佛确实已经成佛,并且已经遍知法界中一切法性的详细内容,是依据法界中的事实而获得解脱与实相的智慧,并不是密宗的伪经所能轻易否定的。

  《长阿含经》卷12:

  舍利弗白佛言:“我于过去、未来、现在诸佛心中所念,我不能知;佛总相法我则能知:如来为我说法,转高转妙,说黑、白法,缘、无缘法,照、无照法。如来所说,转高转妙,我闻法已,知一一法,于法究竟;信如来、至真、等正觉,信如来法善、可分别,信如来众苦灭成就;诸善法中,此为最上。世尊智慧无余,神通无余,诸世间所有沙门、婆罗门无有能与如来等者,况欲出其上?”8

  注8、CBETA, T01, no. 1, p. 76, c19-28

  舍利弗站在尚未成佛者的立场说:我对于过去、未来、现在诸佛心中所念的法,我不能知道;但是 佛陀所说的总相法,我则能够知道:如来为我说法,愈说愈高、愈说愈妙地说有黑品法、白品法,因缘法、非因缘法,觉照法、不觉照法的总相。如来所说的法,愈说愈高、愈说愈妙,我听闻法义后,知道一一法义,都是究竟的法义;因此信受 如来是至真、是无上正等正觉,信受 如来的法是清净而纯善,并且可以学习而分别的,信受 如来的菩萨僧众是已经成就诸苦灭除的圣者;在种种的善法之中,对于佛、法、僧的信受是最上殊胜的。世尊实证所有的智慧而没有遗漏,也实证所有的神通而没有遗漏,三界世间中所有出家沙门或在家婆罗门没有能够与如来相等的人,何况有能够超出如来之上的人呢?

  舍利弗说 佛陀心中的智慧,我们是不可能知道的,但是佛陀所说的总相法,则是我们可以知道而分别学习的。由于对总相法的了知,因此可以知道 佛陀的证量确实是最正确的(至真)、是最高无上的觉悟;也可以知道 佛陀所证得的智慧是没有遗漏,也可以知道佛法的胜妙,因此也可以知道 佛陀的正法弟子众所组成的菩萨僧团,是已经成就灭除诸苦的圣者,因而愿意归依佛法僧三宝,成就最殊胜的归依善法;乃至可以因此知道任何世间所有的出家与在家的修道人,没有人能够与 佛陀的智慧相等,更何况有超越 佛陀的人?

  那么什么是 佛陀所说的总相法呢?总相法是说法界中所有法的法性只有二种:第一种是生灭的法性(黑法、缘法、照法),依此法性的总相而成就断我见的解脱智慧,就是对于五阴十八界等等世间一切生灭法的总相完全了解而没有遗漏;第二种是不生不灭的法性(白法、无缘法、无照法),依此法性的总相而成就般若中道的实相智慧,也就是大乘实义菩萨的见道明心,实证异于五阴十八界而有不生不灭的白法、无缘法、无照法的第八识如来藏真实存在。由于大乘实义菩萨明心见道时,实证生灭法与不生不灭法二种法性的总相智,因此可以知道 佛陀所证的智慧是没有遗漏与不足,因此可以知道 佛陀智慧的胜妙,再也没有任何的沙门与婆罗门可以超越 佛陀的智慧。

  舍利弗说“过去、未来、现在诸佛心中所念,我不能知;佛总相法我则能知”,即是说诸佛四种涅槃的究竟解脱境界,一切佛弟子皆不能真正知道;但是佛弟子若是大乘见道,实证断我见的解脱智慧与明心的实相智慧后,就可以知道法界中除了生灭法与不生不灭法二种法性之外,再也没有第三种法性存在了。由于实证二种总相智的关系,正信 佛陀的弟子们就可以知道 佛陀是至真、无上正等正觉,佛陀的智慧确实是已经没有任何的遗漏而成就佛道遍知一切法了,因此 佛陀十号有名“正遍知”。

  法界中绝对的清净纯善白品法(白法),就只有不生不灭的第八识如来藏,因为祂是法界中生灭诸法的根源,永远出生万法利益众生,又离见闻觉知而无害于任何众生;而生灭法相对于纯一清净的第八识如来藏,对众生而言不离分段生死与变异生死,皆非清净纯善之法,所以是黑品法(黑法)。生灭的诸法是因缘聚合而成之因缘法(缘法),而不生不灭的第八识如来藏不是因缘聚合而成之法(无缘法),法界即是由生灭的因缘法与非因缘聚合的第八识如来藏所构成,除此之外,法界中再无第三种法。生灭诸法本来都只是没有真实自性功能而只能觉照六尘境界(照法)之法,因此须要有不生不灭的第八识如来藏的妙真如性,由于不觉照六尘诸法(无照法)而无取舍,才能够平等地赋予诸法的功能,才使得诸法显现各种不同的功能而如实显现三界六道的因果不爽。因此,法界中的生灭法是黑品法、因缘法、照法,不生不灭法是白品法、非因缘法、无照法,由此二类法和合而成就法界的森罗万象。而法界中就只有如此二种法性,没有第三种法性的存在。诸佛已经完全彻知此二种法性,因此智慧无有任何遗漏,没有任何宗教的沙门或婆罗门可以超越诸佛。

  密宗所信奉的伪经《金刚顶经》对于 释迦牟尼佛成道的否定,表示密宗根本不知道法界中唯有生灭法与不生不灭法二类法性,因此才会对完整实证法界生灭法与不生不灭法二种法性的 释迦牟尼佛进行否定。由此可知,《金刚顶经》根本不是佛教的经典,而是印度教性力派的信仰者所伪造的经典。如果密宗红黄白花四大教派信奉《金刚顶经》,那么就应该举出:法界中除了生灭法与不生不灭法二类法性之外,还有哪一类同等级法性存在呢?只有在密宗已经证明法界中还有异于生灭法与不生不灭法二类法性之法的存在,才能够说 释迦牟尼佛尚未成就佛道。

  如果法界中确实只有生灭法与不生不灭法二类法性存在而已,那么已经实证此二类法性总相的实义菩萨们,或者有智慧判别法界中不可能存在第三类法性的修行人,便可以确定佛陀确实已经成就佛道。因此,凡是否定 释迦牟尼佛成道的经典,就是佛教中的伪经;凡是以否定 释迦牟尼佛为佛教教主而出现的宗教,乃至以否定、批判大乘法而出现的宗教或宗派,因为“相习近法”的关系,全都有可能违反十善法式而成就十恶法式,成为与地狱、饿鬼、畜生境界相应的邪教,因为与不正见“更相习近”的缘故。

  西藏密宗虽然是十善法式皆破的典型邪教,但是诸佛菩萨对于邪教,仍然依广大无量的悲愍心与无慢行而以四摄法加以摄受。而诸佛菩萨利益邪教众生的四摄法,即是摧邪显正之法式。为什么摧邪显正即是对邪教有情的摄受呢?

  《杂阿含经》卷32 第909 经:

  聚落主白佛言:“瞿昙!无上调御丈夫者,当以几种法调御丈夫?”佛告聚落主:“我亦以三法调御丈夫。何等为三?一者柔软,二者刚强,三者柔软刚强。”聚落主白佛:“瞿昙!若三种调御丈夫,犹不调者,当如之何?”佛言:“聚落主!三事调伏犹不调者,便当杀之。所以者何?莫令我法有所屈辱。”调马聚落主白佛言:“瞿昙法中,杀生者不净,瞿昙法中不应杀,而今说言:‘不调伏者,亦当杀之’?”佛告聚落主:“如汝所言:‘如来法中,杀生者不净,如来不应有杀。’聚落主!然我以三种法调御丈夫,彼不调者,不复与语,不复教授,不复教诫。聚落主!若如来调御丈夫不复与语,不复教授,不复教诫,岂非杀耶?”调马聚落主白佛言:“瞿昙!若调御丈夫不复与语,不复教授,不复教诫,真为杀也。是故我从今日,舍诸恶业,归佛、归法、归比丘僧。”9

  注9 CBETA, T02, no. 99, p. 227, c18-p. 228, a6

  经中记载聚落主问 佛陀:“无上的调御丈夫,应当以几种法来调御世间的丈夫呢?”佛回答聚落主:“我也像您一样以三种方法调御世间的丈夫。是哪三种方法呢?第一种是柔软的方法;第二种是刚强的方法;第三种是柔软与刚强并用的方法。”聚落主问:“如果三种调御丈夫的方法,仍然不能调伏的话,应当如何呢?”佛陀说:“三种方法仍然不能调伏的话,就应该将他杀了。为什么呢?因为不应该令我的正法有所屈辱。”调马聚落主问 佛陀:“瞿昙法之中,杀生是不清净的,瞿昙法之中是不应该杀生的,而如今您为什么却说‘不调伏的话,也应当杀之’?”佛陀说:“就像您所说的‘如来的法中,杀生是不清净的,因此如来是不应该有杀法。’聚落主!然而当我以三种方法来调御丈夫,而对方仍然不愿接受而调伏的话,我就不再跟他说话,不再教导他,也不再劝诫他。聚落主!当如来调御丈夫不再与此人说话,不再教导他,不再劝诫他,岂不是佛法中说的杀了他吗?”调马聚落主说:“瞿昙!若是调御丈夫不再与此人说话,不再教导他,不再劝诫他,真的就是杀此人了。所以,我从今日开始,舍弃所有的恶法,归依佛陀、归依尊法、归依比丘僧。”

  佛陀说祂也与调马师相同以柔软、刚强、柔软刚强等三种方式调御丈夫。诸佛菩萨对于相应于十善法式之正信大乘弟子 10,皆以柔软语的方式宽慰鼓励之,令其不畏三大无量数劫的勤苦修行;因为正信三宝的佛弟子并无严重的不正见,因此诸佛菩萨不须以刚强的摧邪手段而对治之。

  注10、正法律乘中的大乘,已经含摄声闻、缘觉二乘。因为二乘法皆是由大乘法中析出,故二乘法无法独立存在于大乘之外,所以正法律乘的大乘已经含摄声闻与缘觉二乘。

  针对相应于十善法式的天乘、婆罗门乘的广义沙门,诸佛菩萨则以柔软与刚强并举的方式调御之;因为天乘与婆罗门乘有相应于欲界、色界、无界色诸天的十善法,诸佛菩萨以柔软语赞叹其十善法式,并且劝慰其迈向解脱。但是天乘、婆罗门乘仍然有不顺于解脱、不符于法界实相的不正见。若是天乘、婆罗门乘以其不正见传播世间而不利于众生时,诸佛菩萨则必须以刚强的摧邪法式显示解脱正理,显示法界的实相,以矫正其不正见,令其回归正见以顺于解脱、以符于法界实相。所以,对于正法律乘中天乘与婆罗门乘,则以柔软刚强并举的方式调御之。

  对于相应于十恶法式的邪教,由于邪教之所以成为邪教,就是无有相应于大乘、婆罗门乘与天乘的丝毫正见,因此对于众生而言,无有丝毫的利益。纵然邪教有时也建立不杀生等等十善法式,但是其宣扬十善法式的目的,只是为了包装其十恶法式的本质。例如,前举智慧与慈悲皆是佛法中纯善之法,但密宗将明王、明妃拥抱相交作为“悲智和合”的表徵,即是以善法名相包装其恶法之具体事例;又如密宗宣称被他们所杀食的有情,他们以观想之法把被吃有情送往极乐世界即是慈悲,亦是以善法名相包装其杀食有情的恶法具体事例。因为邪教对于众生有极大的不利,因此诸佛菩萨为救护众生,只能采取刚强的摧邪法式以摧灭其邪见;对其所宣扬虚假的十善法式,则不能以柔软语有所赞许。

  有人说:不同的宗教,有不同的说法;不同的宗派,也可以有不同的讲法;各个宗教或宗派,各自说自己的法就好,何必管到别人的说法呢?各个宗教或宗派应该和谐相处,何必去摧邪显正呢?何必相互批评呢?这样的讲法并不正确。广义沙门中确实有残害众生的邪教,乃至正法律乘的正教之中,亦有天乘、婆罗门乘与大乘的层次差别。因为诸佛菩萨悲愍于一切众生,因此要救护一切众生回归正法律乘,乃至回归大乘而究竟解脱成就佛道。

  如果对于不顺于解脱、不符于实相的邪见不加以破斥摧灭,那么众生将被不正见所系缚而永远流转于三界生死苦之中,乃至经常长劫沉沦于三恶道中。因此,佛陀说:若如来调御丈夫,不复与语,不复教授,不复教诫,岂非杀耶?也就是说,诸佛如来如果对于众生不顺解脱、不符实相的邪见,愿意见到众生与邪见、邪教和谐相处,不再以刚强之摧邪法式说法矫正之,不再以刚强之摧邪法式教导指正邪见众生的邪谬之处,不再以刚强之摧邪法式警告众生邪见将导致沉沦于地狱、畜生、饿鬼的境界,那么就是诸佛如来无慈无悲于众生,也是诸佛如来见死不救而杀害众生的法身慧命。乃至因为众生相应于天乘与婆罗门乘的十善法式,而不知解脱正理、不知实相智慧;如果诸佛如来只以柔软语赞许其十善法式,而不以解脱智慧与实相智慧摧灭其邪见,愿意见到众生与天乘、婆罗门乘的不正见和谐相处,那也是诸佛如来的无慈无悲,也是诸佛如来铁石心肠而不愿意救度众生解脱三界的生死流转。

  然而,诸佛如来在成佛之前皆已勇发十无尽愿,愿度一切众生永无穷尽。因此,诸佛如来皆愿一切众生远离邪教进入正法律乘中,乃至从正法律乘的天乘与婆罗门乘中迈向大乘。而众生之所以能够从邪教中转向正教,从正教中逐步升进于大乘中,都要仰赖于诸佛如来率领大乘菩萨僧众不舍广大悲愿,愿意不辞辛劳,于充满诸苦的人间中共同摧灭邪见,而显示解脱正理与法界实相,以此救护众生。因此,一切正信佛弟子,乃至一切广义沙门,应该深体诸佛菩萨摧邪显正救护众生的广大悲愿,学习正见而仔细分辨真假沙门。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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