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锋虚焰金刚乘(连载32)----释正安

  ——解析《般若锋兮金刚焰》的邪说

  依前理故说此一切法非空非不空。

  略释:

  依据前颂所说义理的缘故,因此说:“一切法是非空非不空。”〔笔者案:以大乘佛法而言,菩萨见一切法时,同时看见诸法背后的空性真如识体,如实证知“于彼亦有此”的圣教义理。如果只见有诸法生灭之相,而不见真如识体不生不灭本来自在,因而妄说无有真实的空性心—般若本母如来藏—的话,那他就不是真正的佛弟子。以是能亲见真实有的空性心真如本识的缘故,即能证得一切法非空非不空之佛法胜义。〕

  述记:

  这里解释颂中“故说”二字涵义,以及开显论颂之第二句也。也就是说,依前颂所说义理的缘故,般若诸经所说圆成实与依他起二性即函盖一切诸法,而说此“一切法”是非空非不空。于此 窥基菩萨以自问来衔接下文,故说“何名非空”?1

  由有空性、虚妄分别故,说非空。

  略释:

  由于有圆成实相的空性心真实存在,与依他起性的现象有之虚妄分别法相等二种自性的缘故,即说明大乘佛法所说一切法非空之正理。

  述记:

  即是圆成实、依他起二性,如上所释:体性非无故名为非空。接著 窥基菩萨再自问“如何名为非不空”?2

  由无所取、能取性故,说非不空。

  略释:

  由于所取与能取二性是虚妄计著所生而没有真实自性的缘故,同时说明了一切法非不空之正理。

  述记:因为遍计所执及能、所二取,虽是缘于圆成实与依他起性而有,却是依虚妄分别而安立之法,本来没有真实自性、是虚妄性的缘故,说一切法为非不空之正理。而非不空者,即是指遍计所执之性其体即是“无”的意义。以上所解释诸法体性有与无的涵义,即是第二句颂文中所说的教理〔笔者案:非空非不空〕。3

  略释:

  此论中之所以立论为有,是因为圆成实空性真如心实有,以及虚妄分别依他起性法相在三界如理显现的现象有,而非无有的缘故。

  述记:

  说明第三句(有无及有故)。此句的“故”字,通此颂所欲显示的三种法相:即是指“有故、无故、及有故”三种;此处先解释“有故”的意义。窥基菩萨再以自问答,以起下文利益后世而问:“(圆成、依他)二性何故非空?”因为是有法的缘故,用来显示前文所说一切法非空之真如法体的涵义,即是前颂中所说:“虚妄分别及空性有”的意义。4

  无故者,谓无所取、能取二性故。

  略释:

  此中之所以立论为无,是因为在依他起诸法相上产生了遍计执性,因此有了能、所二取法相的建立,然而从真如心的实际理地来看,并没有此二取;况且此二取也都是无常生灭的空相之法,虚妄无实故,因此说为无有二取之法相。

  述记:

  此处解释说为“无故”的原因,窥基菩萨仍以问答的方式来说明,问:“遍计所执以何义说为非不空?”答:“以无实体故。”显明实质上无体也,即前颂中所说“于此二都无”的涵义。5

  及有故者,谓虚妄分别中,有空性故;及空性中,有虚妄分别故。

  略释:

  论中之所以立论“及有”的缘故,是因为虚妄分别的依他起法相,有圆成实真如空性心同在的缘故;而圆成实空性识体中含藏有众生的种种虚妄分别的法种故,因此说之为“及有”。

  述记:

  三界诸法皆依圆成实与依他起二性才能在三界出现;而此二性有却说是相依而有,也就是说,虚妄分别性本是圆成实真如空性所具有的种子功能,而一切法皆是空性心如来藏所生,无形无相的如来藏则是藉依他起性的三界诸法才能于三界中现行运作,故而说有此二性存在才能有一切法的生起。这就是颂中“及有”的涵义,也是前颂中之下二句:“此中唯有空,于彼亦有此”所开示的义理。6

  是则契中道者,谓一切法非一向空,亦非一向不空。如是理趣,妙契中道。

  略释:

  “是则契中道”是指:一切法包括非空与非不空二种;一切菩萨般若妙智游履之处,见非空义也见非不空义,不落二边,行于中道,故说如是智慧理趣,妙契中道意旨。

  述记:

  由上文所释,于一切法“有”与“无”二种法相,即能了知一切诸法非一向是有或一向是空,如是知见则契符中道正理。中就是不落两边之义;道者指真实的智慧,此中义理胜妙难知,非思议可得,故说合于真实的智慧。又说:道乃游履之义,也就是指亲证真如所得之般若智慧所游履处,此中所说“有”、“无”之胜妙义趣,妙合真如甚深大道之理也。又,因为离于过失,所以也说为中道,真谛三藏旧译为“是名中道义”并不恰当。〔笔者案:中道义者乃是真实非唯名言,是离一切过失、不落两边之义。真正的中道其实是指第八识如来藏,而此处所述“一切法非空非不空”之义理,只是由如来藏所生显之无量中道义的一部分,因此说为“契中道”——只是妙契中道正义,不等同于就是中道正义的全部,故真谛法师译为“是名中道义”,窥基菩萨说之为非也。〕7

  亦善符顺般若等经说:一切法非空非有。

  略释:

  此论亦善符合般若诸经所说“一切法非空非有”的教义。

  述记:

  前文已先开显此论所说之诸法“有”、“无”的道理,合于正理实智,妙解中道。此处即是阐明此论亦善符合般若经教所说义理。8

  如是已显:虚妄分别有相、无相。此自相今当说。

  略释:

  如上所释,已经显明依他起性的虚妄分别的有相、无相义理。今当再显明虚妄分别的种种自相。

  述记:

  世亲菩萨阐明义理之后,先作结论,总结前说“有”、“无”中道义理。接著,先将下文欲说内容作一说明,以引下文之颂句。前面所释二颂,已依虚妄分别等法相,说三性之有、无义理,接下来当说:虚妄分别法相的所有之自体性相为何。此有二颂:初颂先说明法相名义,后颂解释法相自性。9

  颂曰:识生变似义,有情我及了;此境实非有,境无故识无。

  略释:

  第一能变识空性心本识如来藏是诸法的根本因,祂能藉种种缘而变现出似色等种种境界法相、有情根身法相,并且能变生出似我的第二能变识意根,以及第三能变识,也就是能了别境界的诸识;此中似色等境界相、根身、似我等境相皆是无实非有,以所取诸境相无实体故能取诸转识亦非真实有。

  述记:

  句颂之前二句,阐明如前所说依他起的妄分别一切法相,皆依空性真如而生显成就所变现似色之境,有情即于所生起诸识之分别境界,而有了别等种种依他起法相的作用。后二句则显明这些依他起性的种种境界相,其实是因为众生的虚妄分别而执取为有,若是从是否具有真实自体性来说,则依他起的种种境相与诸转识皆无真实自性的存在。真谛法师旧译为:“尘根我及识,本识生似彼;但识无有彼,彼无故识无。”此译不对,什么原因说它不对呢?因为真谛法师似乎是认为三种能变识是同一个识,是指意识〔笔者案:因为下文窥基菩萨说“然真谛法师似朋一意识师意,所以颂中但言本识”。〕因而主张:“本识意识能缘以及能变生似尘、似根身、似我与似识等四种法相。”然而,事实上不是这样的。并不是你真谛法师所说的本识意识自体同时具有三种能变识的体性,亦不是本识意识能缘能变生似我及似了之六识等。若许本识意识能缘能变似我及似识的话,那么真谛法师就又违反了他自己于下长行所解释的:“似我者,是指意识,因为与我见、无明等相应故,称为我。似识者,是指六种识,也就是眼识乃至意识等。”〔笔者案:真谛法师译之《中边分别论》卷上〈相品〉:“似我者,谓意识与我见无明等相应故。似识者,谓六种识。”窥基菩萨认为真谛法师解说长行时错说佛法,因为真谛法师既然认为本识能变生似我末那识、似识意识等,却又认为意识即是本识;此违反立宗相违过失。又“似我”应是指末那识,真谛法师此处却又说成是指意识;此又违犯自语相违过失。〕所以我窥基说真谛法师的说法其实是错误的。正确的道理应该说为:“本识所变生的似识六识所了别的境界,即是指似色六尘境相,因为跟本识所变生的似我似了之六识比较起来,似色六尘境相很粗显,因此说似色六尘境相粗。”再者,如果真谛法师所说“本识意识能缘能变似我及似识而有”可以成立的话,则显然违背《瑜伽师地论》〈摄决择分〉中所说“阿赖耶识缘有根身,相分、名言和分别的习气等种子及器世间”的圣教,所以不是意识能变生似义似我等法。从违背正理方面来说,真谛法师认为本识即是意识违于现量正理,因为本识是无见闻觉知于六尘相分的,又譬如说化心六识等即是本识的话,那六识就不应能够见闻觉知缘虑于六尘相分。

  又依真谛法师所说,则本识就成为是能缘的似我末那识,而所谓众生“我”,是与我见我痴等四种烦恼相应的;也就是说,本识如果是似我识就应该是与我见、我痴等相应的,那么当行者于见道等位之无漏观现前时,此本识应转有漏法性成为无漏体性,违反正教所说本识乃无漏体性教义;如是岂非说本识是有变异性的有漏心体?明显违背经典圣教正理故,真谛法师所译旧颂为非,但其所译之长行则是符合佛法义理。由此观之,真谛法师的见解,相似于执“唯一意识”教义诸论师们的见解,因此在真谛法师旧译之句颂中,只有本识之名而涵义混同意识,是错解佛法。而其所译之长行大致上乃是依正确义理而翻译,故别开义理而不同于句颂之解释。其余的颂文,其长行中自有解释,不须在此劳烦解说。10

  〔笔者案:真谛法师是于南北朝时代,应梁武帝之邀请而来华弘法者。南北朝时有地论学派与摄论学派兴发,兴盛一时。然有诸多论师皆执第八识阿赖耶识为虚妄,具无明性,真谛法师亦受印度安慧论师的影响,故略同此意;依据《解深密经疏》中所引“真谛三藏依《决定藏论》立九识义……染污阿梨耶,缘真如境,起四种谤,即是法执”此即证据之一也。真谛法师所译之诸多经论,诚如窥基菩萨所言“文错义违”,非止一处,并且往往文中更有前后自语相违的情形出现,这也是为什么玄奘菩萨几乎把真谛法师所翻译过的重要经典全部重新翻译一遍的原因。真谛法师虽然说为弘传唯识法教的法师,然而他确实是错将第八识摄入意识中而误认意识心为本识,甚至在教理上更虚妄建立第九识,已然违反世尊正教法义,下举在他所译的几部论中的所说即可了知:《决定藏论》中云:“从十八界唯说六识”、“诸烦恼起起而暂止,心得清净,是四功德”、“若属世间若出世间及无记者,以一切诸烦恼惑不作根本,一切善法及无记法即为根本。如是分别诸法根本,是处不说阿罗耶识”、“世尊入无余涅槃,无阿罗耶亦无六识”、“阿罗耶识是无常,是有漏法。阿摩罗识是常,是无漏法,得真如境道故证阿摩罗识。阿罗耶识为粗恶苦果之所追逐;阿摩罗识无有一切粗恶苦果。”、“阿罗耶识与六识三受相应共生:谓苦、乐、不苦不乐。”

  《大乘唯识论》中云:“云何得入法空?由除分别性相故,得入法空,如凡夫分别所有法相。由此法相一切法,空无所有,是名法空。

  不由:不可言体诸佛境界说诸法空。如此唯识,由别识所分别体,无所有故空,若入此理,得成立唯识入法我空。”《十八空论》云:“所言:有法无法空者,明此空体相,决定无法……如此空理,非断非常,而即是大常;常义既不可得,故断义亦不可得”、“以非涅槃,亦无涅槃真实之相,故名相空”、“真实无体,无体故无相,无相故无生,无生故无灭,无灭故寂静,寂静即是自性涅槃”、“今此观心、此心定令舍毕竟之心,自然利益,方是真实智,名毕竟空也。”如上可知,真谛法师对于唯识法教的种种翻译,确实违背佛菩萨的正教,的的确确正是第六意识的虚妄分别妄想所行境界,因此之故,窥基菩萨此论文中,说真谛法师的见解类同于执“唯一意识”论师的见解,并无过其实。

  从南北朝起一直到初唐时期,诸多大乘论师所持佛法教理,约为三类:一、执六识体唯一意识,无别余识。二、执前六识体唯一意识,别有七、八。三、执识容有九,唯第九实。如是诸师所立,彼此相互出入,又于佛经教理有所违逆,观其种种修为见解,又往往是以意识境界代替本识体性而解说佛理。这就是玄奘菩萨当年毅然决然为法忘躯,决心西往天竺追寻实相正教的历史背景。换言之,此离二取性的本识真如教义极其深细,如《成唯识论述记》里窥基菩萨所说:“无姓有情不能穷底,故说甚深。趣寂种姓不能通达,故名甚细。”〕

  变似义者,谓似色等诸境性现。变似有情者,谓似自他身五根性现。

  略释:变似义的意思,是指似色等器世间诸境界法相现前。变似有情的意思,是指似有之自,他的五根身境界法性现前。

  述记:

  解释颂中所谓本识变生“似义”以及本识变生“似有情”二法义。依安慧等人的旧解是说:“识体唯自证分,无相分、见分,即第八识心皆能有执;此似根、似境皆体是无;似有情有故,名为似也。”〔笔者案:为何安慧等人要执第八识心皆能有执?因为错会唯识深义的缘故。何以故?依下文中窥基菩萨所述,略作演述。谓安慧等人以经教所说:“依止虚妄分别境故,说有遍计所执自性。”倚为教理,然生错解;以安慧等人虽知“识”为了别义,知第八识心亦有了别的功能;又听闻经教上说:“第八识执藏有染污无明种子。”再加上安慧等人坚持信受清辨、月称论师的邪见,如说“真性无实,似空华故”等之言论,信奉第八识心非为实体之谬论;因此总合所有妄见故,安慧等人提出第八识心皆能有执,认为第八识心有分别境相的能力,又有种种染污,而且体又不实、虚妄如空花,故主张第八识心有执,而与无明相应,更以第八识心似于根境,皆体是无之邪见来错解经教。那么,如何是“依止虚妄分别境故,说有遍计所执自性”的真正教理呢?答:是因为虚妄的能、所二取分别境界,乃依他起的生灭有法,有情于中生起了错误计执的缘故,故说有遍计所执的自性;譬如,坚执有龟毛、兔角,说非实有本识等等的见解。然此境相非真实有、此见解虚妄无实,因为是虚妄的缘故,不如实的缘故,因此说为无有;但并不是指所有的能、所二取分别境界都是空无所有的意思,而是依于圆成实的依他起“有”故,是无漏清净有为法有故。因此,如果是像清辨、月称、安慧等人那样的所执,说非实有本识的错误见解,乃是拨无三自性之教理。故知安慧等人,正是窥基菩萨前文所说,是属于:“余所说三性皆无,深为自害”之人。清辨、安慧等人于世法中,才非不高、学非不采,“扇徽猷于小运,飞兰蕙于大乘”,然而其唯心释义功业,每至关键处即失正义且乖于法理,实亦令人慨叹。是故唯识方等胜妙难思,若非“学渊于海浚、解朗于曦明、内穷于大小、外光于真俗”者,不能辨之。远有护法菩萨等当世智人,古有 奘师、基师等当世至慧,乃至今有正觉,咸辨安慧等人失于正义,同作此说,学人理当究察之。〕

  护法等菩萨云:“此相分所属似根、似色等境相,亦是依他起性法。”所言似根、似色等境,意指相分根、境皆非实有自体性,只是因为众生于此根、境生起虚妄分别,所以显现出似有遍计所执性以及似体实有之法,因此而立“似”名。〔笔者案:将遍计所执视为“实有”法,是虚妄遍计执,实无有法,然依他起之相分根境虽非如本识法体实有,然有胜用,且依识体共俱,因此是有法;如上所说依于圆成实的依他起是现象有,然因相分根、境非实有体,故以“似”名之。〕

  说五根名为有情者,梵云“萨埵”,中土言“有情”;五根有别成“根有情”之义,因此方便说名有情众生也。似自他身五根现者,此中的二种说法,如《成唯识论》第三卷中所说。11

  问: 真谛之旧译论中说“变自根、境由本识显现”12,今论中此处 13 为何没有提到本识?

  答: 有情执为实有之根、境诸法的显现,都是因为虚妄分别才促使本识藉缘而出生显现,并非是本识自体会无缘而生现。

  又安慧云:“唯识论中之所以不像建立第七识、第六识的名相一样明白地说明有第八识的原因,是因为此第八境粗、识细故,不明其见分,只能知其相分的缘故。七识、六识见分、相分自粗,容易说明而了知,因此随其能被了解的体性,能够说明第七识、第六识的见分行相。”〔笔者案:安慧因为没有实证第八识,而虚妄想象第八识法相的缘故,所以他才会妄说“第八境粗、识细,不明其见分”等的言论。表面上安慧虽然依于经典而承认有第八识自体,然而亦落于意识境界中,故而将细意识境界当成是第八识,所以才会说第八识的见分不明,要经过修定令意识定境现前之后才能转得。而因为他妄认第八识的相分与定中意识相分同类的缘故,所以才会说第八识的相分境粗能被了知。另外,第七识的见分与相分都极微细,没有证得第八识的学人,俱难了知;安慧说第七见、相自粗,亦还是凡夫的想象言论而已。〕

  窥基菩萨接著说明:然而,句颂中说“识生变似义”就已经说明有本识真如了,是你论师家解释时略去的缘故;详细勘查三种梵文不同译本,文中皆有“识”故。14

  变似我者,谓染末那与我痴等恒相应故。

  略释:

  识生变似我者,是指第二能变识也就是第七识末那识。此末那识是依于无明业种因缘,而由真如本识所变现出生的,于众生则为染污末那,恒审思量、遍计所执以为体性,恒常与我痴、我见、我慢、我爱等四种烦恼心所法相应的缘故。

  述记:

  此处所解释颂中之所说,本识变生第二能变识末那识,此即是变生“似我之义。本识所变的似我,与五遍行及少分慧心所法共俱,其中有多少涵义等如《成唯识论》中所说。15

  变似了者,谓余六识,了相粗故。

  略释:识生变似了者,是指第三能变识也就是其余六转识;其体性能够了别六尘境界相,因为其了别境相时的行相粗重而明显的缘故,特别称之为了境识。

  述记:

  此处说明第三能变识(眼识乃至意识等六转识)变生因缘,即本识变生“似了”的六转识义理。虽然前说本识及所变生的第二能变识第七识,亦有了别的功能体性,然而因为此二识的了别行相微细、不明显的缘故,因此只以六转识称名为“似了”。虽第三能变识中第六识亦是众生所计执的我,然而意识并非恒常与我痴等四种烦恼相应的缘故,因此只有第七识独得称名“似我”。虽说其余六转识亦是本识变生有根身及器世间的因缘之一,然而六转识非是根、器的根本所依因的缘故,并且不恒相续的缘故、行相粗的缘故,因此唯第八识“本识”能得名为变生似义及有情者。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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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辨中边论述记》卷1:“论曰:依前理故至非空非不空。述曰:即释颂中故说二字,及欲显颂第二句也。谓:依前颂所说之理故,般若等经说此二性,一切之法名非空非不空。何名非空。”

  注2《辨中边论述记》卷1:“论曰:由有空性至故说非空。述曰:即是二性,体非无故名曰非空。何名非不空?”有故者,谓有空性、虚妄分别故。

  注3《辨中边论述记》卷1:“论曰:由无所取至说非不空。述曰:遍计所执,二取非有,说非不空。非不空者,体是无义,此解有无,即第二句颂也。”

  注4《辨中边论述记》卷1:“论曰:有故者至妄分别故。述曰:谓第三句。下一故字通上三种,谓:有故、无故、及有故;此释有故。二性何故非空?以是有故,以此显前非空法体,即前颂中虚妄分别及空性有。”

  注5《辨中边论述记》卷1:“论曰:无故者至能取二性故。述曰:此释无故,遍计所执何为非不空?以体无故,显无体也,即前颂中于此二都无也。”

  注6《辨中边论述记》卷1:“论曰:及有故者至有妄分别故。述曰:二性虽有,互相有也。即前颂中,下二句也。”

  注7《辨中边论述记》卷1:“论曰:是则契中道至妙契中道。述曰:由有有无二种法故,一切诸法非皆有空,则契中道。中谓非边;道者真智。此理妙故,合真智。又言道游履之义,即是真如智所游履,此中所说有、无义趣,妙合真如大道理也。离于过失,故言中道,旧云是名中道义者非也。”

  注8《辨中边论述记》卷1:“论曰:亦善符顺至非空非有。述曰:前显此说诸法有无,合于理智。今明此论亦善符经。

  注9《辨中边论述记》卷1:“论曰:如是已显至今当说。述曰:义后结前有无。先许而起颂也。前之二颂,已依虚妄分别,说三性之有无。自下当说,虚妄分别所有自体。此有二颂:初颂出相,后颂释成。”

  注10《辨中边论述记》卷1:“论颂曰:至境无故识无。述曰:上之二句明妄分别所变之境有依他用,下之二句显依他起执境识是无。旧云:根、尘、我及识,本识生似彼者。不然!所以者何?非是本识能缘变我及与识也。若许变者,即违彼旧论长行;长行自释云:似我者,谓意识与我见无明等相应故。似识者,谓六种识。此犹不然,应言变为所了,所了者谓六境,相粗故。若许缘我识者,又违瑜伽决择说阿赖耶识缘有根身、相、名、分别、种子及器世间,此则违教。若违理者,应所缘心不能缘虑相分心故,如化心等。又缘我者,第八本识应许亦与见痴相应,入见道等无漏观时此识应转,违无漏故。由此理故,旧颂说非,长行乃是。然真谛法师似朋一意识师意,所以颂中但言本识,长行乃别开之,余释颂文,长行自属,不劳烦。”

  注11 编案:《述记》所言第三卷应或为第二卷之误。《成唯识论》卷2 云:“有根身者,谓异熟识不共相种成熟力故,变似色根及根依处,即内大种及所造色。有共相种成熟力故,于他身处亦变似彼?不尔应无受用他义,此中有义亦变似根,辨中边说似自他身五根现故。有义唯能变似依处,他根于己非所用故;似自他身五根现者,说自他识各自变义。故生他地或般涅槃,彼余尸骸犹见相续。”

  注12《中边分别论》卷1〈相品〉:“似根者,谓识似五根于自他相续中显现;似我者,谓意识与我见无明等相应故。”

  注13《辨中边论》卷1〈辨相品〉:“变似义者,谓似色等诸境性现;变似有情者,谓似自他身五根性现。”

  注14《辨中边论述记》卷1:“论曰:变似义者至五根性现。述曰:释颂中变似义、有情二事也。若安慧等旧解乃云:‘唯自证分,无相、见者,即第八识心皆能有执;此似根、境皆体是无,似情有故名为似也。’护法等云:‘此相分、根境亦是依他。’所言似此,体非实有,虚妄显现似计所执体实有法,故立似名。说于五根名有情者,梵云萨埵,此言有情;五根是别成根有情,名有情也。似自他身五根现者,此中二说,如唯识论第三卷说。问:以旧论变自根境乃言本识,今则无也?答:二执本无故。又安慧云:‘不同七、六识出其名者,以此第八境粗、识细,不明其见,但明其相。其七、六识见、相自粗,但随见说,说其见行。’然颂中言识生变似义,应合有识;而释家略,三本梵文勘之皆同。”

  注15《辨中边论述记》卷1:“论曰:变似我者至恒相应故。述曰:此释颂中第二识生变似我也,与心所俱多少义等如成唯识。”

  注16《辨中边论述记》卷1:“论曰:变似了者至了相粗故。述曰:明第三识生变似所了。虽前二识亦变所了,以相细故,唯此得名。虽第六识亦变为我与我痴等,非恒俱故,独七得名。虽余六识亦变根器,非是本故,不相续故,行相粗故,唯八得名。”

  (待续)

  【勘误公告】

  本文之〈连载三十〉于第119 期《正觉电子报》第90 页中,将道生法师误植为道安法师,特此公告以为更正。错误更正说明如下:

  例如,东晋道生法师提出的“一阐提悉有佛性”论,初为时人批评为异端邪说,后于《大般涅槃经》译出流传,果有“一阐提悉有佛性”之佛语开示,人们纷纷转为赞叹道生法师的见高识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