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锋虚焰金刚乘(连载33)----释正安

  ——解析《般若锋兮金刚焰》的邪说

  此境实非有者,谓似义、似根,无行相故;似我、似了,非真现故,皆非实有。

  略释:此境实非有者,指似义(色等器世间诸境)、似根(五色根),都是成住坏空之色法故,无有真实不变之体性;似我(第七识)、似了(前六识),虽是心法,然依第八识而生,非真能唯自体现而有,是故四种变似之法皆非实有。

  述记:此处解释前面所说三能变识诸境相,皆非实有之法义。此中有二比量:

  第八识所变生之似义、似根,是三界内缘生缘灭之有法,是故皆非实有;这些似义、似根之“有法”,法法能从现量与比量验证,能现见诸法成住坏空故,而知非实有故。接著,从因明的方式来说明“似义、似根”之立量,论中只说了因支“无行相故”,也就是说,似义、似根二法的体性非是能缘之法,故无识的心体在运行过程中所显示出来的能取行相可见。真谛法师译云:“非实形识故”,是译错也!就其义举喻则成为:如龟毛等(少分非有)。然而出生似义、似根诸法的清净心体所显的真如虽说无有自体的行相,但是就真如本身有无实体而言,则为非实(心体所显故)非不实(乃心体之真实自性故),体性恒处中道故,因此无有不定之过失。

  然而安慧等人,即以此文为证,认为没有相分的存在,执“相分必是遍计所执故,因为本论说‘非实有故’。”〔笔者案:安慧等人意指识所变生似义、似根既为相分,就必定如同遍计执,譬如龟毛兔角等,皆空无所有。〕

  护法菩萨等人则认为:“依于第八识所变现之依他起的似根、似境相,有情起于妄想而执为实有,实际上体非实有,但并不是说本识真如所生似义、似根的相分体性是空无所有也。”〔笔者案:第一比量叙述中,原文为:“似义、似根,无行相故”,窥基菩萨说“后单说因”,意指“文中所立之‘宗因喻’,没说完整,缺喻支”为令易于了解,重列如下:

  比量一:

  宗:第八识所变似义、似根,皆非实有。

  因:无行相故。

  喻:如幻事等。〕

  以下说第二量。第二量云:似我、似了,皆非实有,宗也。因云:非真现故;真谛法师旧译云:“不如境故”,则其意喻如兔角等。

  先论似我者末那识:所谓“我”,必定是“唯一”,而且是“常”也无有变异,然而似我之末那识有生灭异相〔笔者案:众生为染污末那、圣者为清净末那、阿罗汉入无余依涅槃则灭尽末那。〕再论似了之六转识与所了境相:如果认为意识与所了境相体性是常、是实,然而不久却见俱为无常,如境相之成住坏空,意识于闷绝、熟睡等等无心位即灭失。又譬如意识所缘的对象,或是有情或是物境,有时并不缘于外境所现的影像,例如当唯缘于梦境之时,并无有缘于器世间之境相故。

  今总结以非真现为原因的缘故,成非实有的结论,无有不定过失、随一不成之过失。又,此所立“似”名之因,应该加以建立说明;意说此处文外有缺少字,应加上文字,成“自许是非真现故”,也就是说,所谓“似我”是众生所执取为“我”的虚妄分别法相,如空华等为喻。若是真现前法,则应是常法,此“似我”无常故非“真我”也。论文中所说变似我及变似所了二义的解释,同前文所释。1

  〔笔者案:比量二:宗:似我、似了,皆非实有。因:自许是,非真现故。喻:如空华等。〕

  境无故识无者,谓所取义等四境无故,能取诸识亦非实有。

  略释:

  境无故识无者,指所取之似义、似根、似我、似了等相,因为四境无实非有的缘故,能取的诸识亦非实有。

  述记:前文结成境非实有,此处结成诸转识心亦非实有。真谛法师旧译论文中先遣遍计所执相非有,后遣依他起之六识亦无,此译不符合 世亲菩萨所说之正理。〔笔者案:真谛法师译“似尘似根非实形识故,似我似识显现不如境故。”下文有解。〕于此 玄奘法师之译本中,是将能所二取遣为所执、为非有义,因此才能够得成下文论颂义理:“许灭于此得解脱故。”只如煖顶二位遣除所取之境相,忍及世第一法遣除能取之心相,是遣除能所二取之所执,而非将依于根本因真如本识所生显的依他起性亦除遣为非有。换言之,是指依于意识等能缘之心,执取二取境相为实有的立场,故说应遣除此非真现之七转识与所了境相之执为实也。

  窥基菩萨自拟一非量,遮破真谛法师旧译所说立量,来显明 世亲菩萨所说实义:

  宗量云:能缘的识心,其识体亦是空无所有。

  因支云:汝言境、心二种执为实有之法,内中一不实,随之另一也摄为不实。

  喻支云:如汝前说之四境无故,则境、心皆无得成。

  真谛法师旧译立量中,前

  量所举似义似根似我似了等四境相非为实有,是故得成为喻。但是真谛法师依“心、境随一所摄”为理由,要结成“境无故,心识亦无”之理,则恐怕不全实义,尚有缺失;即境虽为无,然真如本识心体能含摄境相,因此真谛法师旧译所立之因有不定的过失,〔笔者案:譬如说没有似了的六识心时,仍有末那识的所缘境存在,或是没有六尘境相的存在时,仍有似我的末那识存在。〕因此,真谛法师旧译之因,容有遮难,成不实因,以因支有不定过的缘故,真谛法师旧译立量应予遮遣。2

  复次颂曰:虚妄分别性,由此义得成;非实有全无,许灭解脱故。

  略释:虚妄分别性的依他起相,无有真实不坏的体性,都是相似而有、非真实有,由于这样的缘故,虚妄分别之能取与所取诸法皆非实有的教理得以成立;而真实心如来藏藉缘现起的法虽然不是真实有,但不能说在现象界全无蕴处界等三界有法的存在,由于无明颠倒才有缘于蕴处界等的虚妄分别与遍计执。若灭除了缘于蕴处界之虚妄分别与遍计执,才能成立佛法所许之灭除虚妄分别与执著等系缚,而得以成就解脱系缚的真实道理。

  述记:此颂结成前颂所说“依他是有”的教理。此颂前十三字“虚妄分别性,由此义得成;非实有”结成虚妄分别相非有真实不坏体性的教义,这是不同于妄执少分亦无的一切法空者的主张,所以此颂的后七个字“全无许灭解脱故”,是说“许依他起性之三界有法虽非实有但存在于现象界”,缘于依他起的蕴处界等法虚妄分别故有遍计执,因此二乘人灭除于依他起所起的遍计执,连自我解脱的我慢都得灭尽,全无引发生死的虚妄分别遍计执了,许可这样的灭而说“解脱于生死的系缚”的佛法教理。真谛法师译为:“此颂是解名义。”是不正确的翻译。于后文解释虚妄分别相的内容中,有九种无名义相的缘故。3〔笔者案:为何不许“虚妄分别性全无”,而且《述记》亦说“许稍有”法之存在,其中隐说的意义为何呢?这就是最后一句颂之所说“许灭解脱”的缘故。在二乘法的解脱道中,前七转识等依他起相都要尽除,才名之为灭除虚妄分别性,而得证入无余涅槃;这也就是说,必定要有不生灭的涅槃本际真实存在,阿罗汉入灭时的无余涅槃才不会成为断灭空。而大乘法中所说的虚妄分别性则函盖面更广大也更深细,是包含人我执与法我执等一切不如理的虚妄分别与执著。菩萨先行观察确定蕴处界诸法皆生灭变异、虚妄无实,降伏一分遍计执也就是能所二取我见妄想,进而参禅证得真如本识,即名为证得本来性净涅槃;然而,更重要的是,菩萨证得此本来性净涅槃之后,自知距离成佛还很遥远,因此不应也不会想要去灭除前七转识等一切依他起的种种法相而希求无余涅槃,因为菩萨要在世间修行六度乃至十度波罗蜜,救度有缘众生自利利他,以成就佛道广度众生的缘故,因此永不灭除七转识等诸法相。由于《辨中边论》是大乘法之论典,所以菩萨才会特别解说二乘人所不知不解“虚妄分别性的依他起相并非全无”的法义。由此亦可见,大乘唯识法教是极为广大深细,依文解义之未实证涅槃本际—真心—阿赖耶识者,最容易错解妄说佛法,喜好研究佛法者不可不慎。〕

  虚妄分别,由此义故,成非实有。如所现起,非真有故;亦非全无,于中少有乱识生故。

  略释:

  虚妄分别法相,由无真实不坏自性故,皆非实有。虚妄分别法相是真如心藉种种缘所现起,而非有真实不坏的自在体性;但也不能否定这些现象界的三界有诸法存在,所以说亦非全无这些法,以于虚妄分别法中颠倒计执故有妄想乱识生起作用。

  述记:

  此即总释此颂之大纲说“亦非全无”的法义。而下文解释:妄分别稍有其体的意义。上来总说之解释“虚妄分别,体非实有”的意义,以本识体含藏著一切诸法的种子,而有情由于有虚妄分别二取所执的缘故,促使本识依于众生无明等种种因缘,变生似境等相;然而这个义理与遍执一切法全部都无实,由此而认定三界有少分亦无的意涵是不同的。但是真谛法师的旧译为:【乱识虚妄性由此义得成者,谓一切世间但唯乱识。此乱识云何名虚妄?由境不实故、由体散乱故;非实有者,谓显现似四物,四物永无故;非实无故者,谓非一切永无,由乱识生故。】4 译文说:“虚妄是由于境不实故,体散乱故,而说为虚妄。”然而,今勘梵文本并非此说也无此文义,故此是凡夫人的说法,并非是菩萨圣言说之正教,世亲菩萨论文中本无此说也。5〔笔者案:大抵昔称乱识者,即是所谓妄心之义也。真实识体者,依唯识理,指本识第八识,较无异议,须是能藏乱识种子者故。乱识其体者,有说第六识,有说第七识;乃至有说总八识(即安慧等人所说)等义;若约依虚妄分别执而论,约第七、六识有俱生我执、虚妄分别等,前五识随第六识而有善、不善、无记等虚妄心行故。今以虚妄分别执种子义,总括转识所显种种虚妄分别执。前所引真谛法师旧译内容意指:“一切世间但唯乱识,显现似四物(似义、似根、似我、似了)。四物永无故,乱识名虚妄;由境不实故,由体散乱故。”此说违悖唯识真义,是故窥基菩萨说:“此是人语非是圣说,本无此也。”因为观其所立言论:既说乱识是体散乱而虚妄无有,那么,所生显之四物云何能成?云何能成世间?云何能成一切法而无有错乱?岂非说“空无”能生“空无”,无斯理也,因此,唯是凡夫无明言论而已。〕

  如何不许此性全无?

  略释:

  世亲菩萨自起问难:因何不许此依他起性全无?

  述记:

  此处即假借质问的方式而起下文,来回答那些研究《中论》《百论》等论师所能够提出的问难,因为那些论师都是错误的计著此生灭的三界诸有也都是全部空无的一切法空邪见。6 〔笔者案:那些研究《中论》、《百论》等的论师,因为错误妄想的缘故,误计执著此三界有法亦皆全无,世亲菩萨为救斯人故自起此问。如是人等,即是《成唯识论述记》序文中,窥基菩萨所言:“彼闻世尊密义意趣说无破有(如《摩诃般若经》等),便拨二谛性相皆空为无上理。”〕

  以许此灭得解脱故

  略释:

  世亲菩萨答前所设问:佛法中说“灭尽虚妄分别的我见、我执,就能成就解脱功德”的缘故,故知依他起性之蕴处界诸法,不是犹如空花般空无所有,必定有法体可缘,方能说灭尽缘于依他起之遍计执后而得解脱。

  述记:

  此处回答前句的问难,如果此生灭性的三界诸法是犹如空华〔笔者案:譬如龟毛兔角等假施设的观念或理论,如喇嘛教的应成派及其信受传承者释印顺等人,所执著的六识论观念“缘起性空”乃至“一切法空”就是属于此类虚妄想的内涵。〕,少分都无,那就应该无有修道灭尽烦恼能成解脱的道理可成了。既然学佛修行能成就解脱,也有实证断尽烦恼的阿罗汉,故知虚妄分别的依他起相定有少体。7

  若异此者,系缚解脱则应皆无。如是便成:拨无杂染及清净失。

  略释:

  如果所说、所见不依于此正理,那么,三界生死系缚的现象乃至出三界世间的解脱果证,则应全都无法成立。若如是建立所说,即成为拨无杂染、清净的无因无果之种种差别过失。

  述记:

  如果异于此体性少有之理,而说一切法全无;那么,三界生死系缚或是出世间解脱等现象则应全部无法成立。因为空无之法是不能产生系缚作用的,就如同世间本来就没有石女儿子的存在,因此就不能说石女的儿子能有任何作用;因此也不能说“断除此不存在的法,能够成就解脱”,就譬如说此世间的第二个月亮,因为它根本就不存在的缘故又要如何来灭它?因此,不能说灭除此第二月能够得到什么。如果认为一切法空而全无三界诸法,则所谓系缚、解脱都无法成立;那么,一切众生都应该无有杂染,也没有清净,世间也就不该有佛存在,更没有佛道可成,这样的说法,既违反世间所见的现象,也违背诸佛菩萨的圣教。如果真的是无有染净因果差别等相,则你们修道所求为何呢!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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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辨中边论述记》卷1:“论曰:此境实非有至皆非实有。述曰:此解前三识境皆非实有。此中有二比量:第八识所变似义、似根是有法,皆非实有;是法法通二量故。单后说因云:无行相故,以此二体非能缘法,故无行相。旧云:非形识故,翻之错也!喻云:如龟毛等,然净真如虽无行,而谈实体非实、不实,故无不定过。然安慧等,即以此文定相分,相分必是计所执故,此中论云非实有故。护法等,依第八变依他根境执为实有,体非实有,非第八相分体是无也。第二量云:似我、似了皆非实有,宗也。因云;非真现故。旧云;不如境故。喻云:如兔角等。然我必是一、常,现见有生、灭、异,所了谓是常实,不久竝见无常,如所缘情不称所见,如缘梦境故。今总以非真现因,成非实有,无不定过,随一不成。又此似因,应更成立;文外少字,应致许言。以自许是非真现故,如空华等。若是真现,应是常法,此中所了二解同前。”

  注2 《辨中边论述记》卷1:“论曰:境无故识无者至亦非实有。述曰:前成境非有,此成心无。旧论文意先遣所执,后遣依他,皆不□□。此中亦是遣所执,如下论言:许灭于此得解脱故。但如煗顶遣境,忍等遣心,非除依他。依能缘心执有能取,除此识也。量云:能缘实识体亦是无。因云:汝言境心二实法内随一摄故。如汝四境,前非故得为喻,但言心境随一所摄,恐有真如等为不定失,故此因遮。”

  注3《辨中边论述记》卷1:“论曰:复次颂曰至许灭解脱故。述曰:此成前颂依他是有,颂中上十三字成妄分别体非实有,不同所执少分亦无,故下七字说许少有,以自所许灭妄分别得解脱故。旧论云‘此颂解名义’者,非也!以下解相,亦有九种无名义相故。”

  注4《中边分别论》卷上〈相品 第1〉《大正藏》册31,页451, 中21-25。

  注5《辨中边论述记》卷1:“论曰:虚妄分别至乱识生故。述曰:此即总释颂之大纲亦非全无,下解妄分别少有其体,以上总解体非实有,以识之体有少妄乱识亦变似境等,不同所执无少分生。然彼旧论,解虚妄名,境不实故,由体散乱故。今勘梵本,此是人语,非是圣说,本无此也。”

  注6《辨中边论述记》卷1:“论曰。以许此灭得解脱故。述曰。此答前难。若如空华。少分非有。应无断灭解脱义成。既解脱成有断灭者。故妄分别定有少体。”

  注7《辨中边论述记》卷1:“论曰:以许此灭得解脱故。述曰:此答前难,若如空华少分非有,应无断灭解脱义成;既解脱成有断灭者,故妄分别定有少体。”

  注8《辨中边论述记》卷1:“论曰:若异此者至及清净失。述曰:若异于此,少有其体,而说全无,生死系缚、出世解脱则应皆无,以无体法不能系缚,如石女儿;亦非断已得成解脱,如第二月。若许全无,无缚脱者,应无杂染亦无清净,既违世间亦背圣说。又无染净,汝等修道何所求为?”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