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锋虚焰金刚乘--后记(下)----释正安法师

  ——解析《般若锋兮金刚焰》的邪说

  后记(下)

  另外,根据《大唐西域记》卷 10所载:

  陈那曰:“吾入定观察,欲释深经,心期正觉,非愿无学果也。”王曰:“无生之果,众圣攸仰,断三界欲,洞三明智,斯盛事也,愿疾证之。”陈那是时心悦王请,方欲证受无学圣果。时妙吉祥菩萨知而惜焉,欲相警诫,乃弹指悟之而告曰:“惜哉!如何舍广大心为狭劣志?从独善之怀,弃兼济之愿。欲为善利,当广传说慈氏菩萨所制《瑜伽师地论》,导诱后学,为利甚大。”1

  记中陈那说:“心期正觉,非愿无学果也。”既然说期待自己能悟,显然陈那尚未证悟实相般若。并且,如果是已真实证悟般若的菩萨,也不会说自己不愿证无学果,因为一切二乘法教与实证的功德,菩萨自知都应当学、应当证,菩萨所不愿证的二乘法,是指入无余依涅槃而言。因为,如果入了无余依涅槃,就不能成就无上正等正觉的佛地功德,所以菩萨绝对不入无余依涅槃。

  如是再加上前文所说,证明陈那根本没有真实了解二乘法教乃是依于涅槃本际而说十八界空无所有的教理,故知陈那实质上仅能算是一位刚发起大心的凡夫位菩萨。西藏喇嘛们传说陈那在唯识佛法证量高过世亲菩萨,纯属虚言,无有是处。因为陈那错会二乘法教,更错会大乘佛法中所说的第八识阿赖耶识的缘故,虽然认同离识无境之唯识正义,然而最终还是错解唯识正理而落入六识外道论中,误认第六识(意识)一念不生时的离言说分别境界,就是第八识阿赖耶识、即是证得法界实相的现量境界,所以才会发展出“意识离分别时即是现量境界,而意识起分别时就成为比量境界”的错误妄想。

  法称为陈那的再传弟子,虽然说亦是一位发大心的佛弟子,然而也是因为错会二乘法教,更错会八识论的大乘佛法的缘故,同样落入六识论外道见中而不自知。再加上法称当时必须面对外道正理师强大的挑战压力,为了能够辩破外道,法称应用了小乘部派佛教经部的“识外有境”论,以诸境实有的法义,与诸外道对诸境界法相展开论辩。诸境界法正是意识(能取之见分)缘于所分别的六尘(所取之相分),意识与心所法产生作用的结果,而自证分及证自证分亦为意识分别的功能体性之一,因此意识才能够了知能量的自己所量之量果是否正确,并且能够返观证实自己的存在。因为法称与陈那一样,不证阿赖耶识,错会意识的无分别(一念不生)就是法界现量境界而舍弃圣言量,因此他们所认取的境界,就只局限在意识所能分别了知的六尘法相上。

  是故,法称所承认的境界,完全只在六尘法相上,而为要与外道见有所拣别,法称又在陈那现量离分别的定义上,再加上了不错乱智,主张:“现量者,谓远离分别,及不错乱。”2然后又说:“即远离此(言说分别),不由眩瞖、迅速回转、乘船、患病等升起错乱之智,即现量。”3吊诡矛盾的是,法称既然主张是离分别的境界,即应该是离开见闻觉知的境界,那就不应该有能够分辨出境界是否错乱的情形才对,但是法称却把离分别的境界加上离开错乱的境界,然后还主张此中有不错乱智慧的存在,将三者合起来才定义为现量境界。然而,法称此说明显妄解佛法,错把意识离于语音文字及思惟推敲的状态当作真实的无分别境界,但却又说无分别的境界中有智慧的存在,如此颠倒错乱竟然还浑然不觉。

  所谓智慧─尤其是证悟实相所发起的无分别慧─在佛法中正是能够殊胜分别拣择正邪与否的功德力用。《长阿含经》卷 9:【舍利弗云:“以智慧,知起灭法,贤圣所趣,能尽苦际。”】 4

  《长阿含经》卷 10:【帝释白佛言:“以智慧身居,心自见正谛,得达本所起,于是长解脱。”】5

  《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卷 3:【若菩萨摩诃萨欲胜一切声闻、独觉智慧作用,应学般若波罗蜜多。】6

  《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卷 363:【复次,善现!如是般若波罗蜜多,能生一切殊胜善法,能发一切智慧辩才,能引一切世出世乐,故名般若波罗蜜多。】 7

  《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卷 404:【佛告舍利子:“菩萨摩诃萨菩提心无间,入金刚喻定,得一切相智,成就佛十力、四无所畏、四无碍解、大慈、大悲、大喜、大舍、十八佛不共法、无障、无碍解脱佛眼。菩萨摩诃萨由此佛眼,超过一切声闻、独觉智慧境界,无所不见,无所不闻,无所不觉,无所不识,于一切法,见一切相。舍利子!是名菩萨摩诃萨清净佛眼。”】8

  《解深密经》卷 4:【若诸菩萨远离增益损减二边,行于中道,是名为慧;由此慧故,如实了知解脱门义,谓空、无愿、无相三解脱门。】9

  因此佛法的智慧,当然是有觉知分别的、是有名言相的、是有辨说作用的,绝对不是法称等所认为“是离分别的”不错乱境界。因此,我们即能了知陈那与法称,正是由于对三乘佛法错会再加上自我的憍慢心,所以始终不能证得真实的现量境界,反而落在心外求法、外境实有的妄想分别中,颠颠倒倒地妄说佛法而不自知。例如法称在《释量论》文末自言:

  彼诸慧能无劣弱,亦无通达甚深性,彼诸增上精进者,亦无能见最胜性。诸众生中我相等,继持善说不可得,如众河流归大海,吾论隐没于自身。10

  法称的意思是说:“那些智劣无慧的有情众生,没有能力了解此论中所善说的甚深法义,而那些精进的有智之士也无法看到我著作中最为殊胜的义理。想要在所有众生中找到一个像我一样,而能继承如此甚深妙法并且善于为人解说的人了不可得,因此,就像众流汇归大海一般,我这些具有广大深义的因明理论与智慧亦终将隐没消逝于我自身。”观其所言,显然他根本不知道十方世界中有无量无数的菩萨摩诃萨,而且他也不将于此世界救度众生的觉有情看在眼里,狂妄地视其他人为无物。如此不曾见道,又复贡高我慢若此之人,说其智慧更胜陈那、更胜世亲菩萨,真是荒诞无比,更令人不胜唏嘘!

  这种现象,就如同当代的达赖喇嘛与释印顺这两位“佛弟子”所显现出来的言论行止一般。虽然,他们两位都自称是佛弟子,而且也都发愿成佛、发大心要利他自利,也都自认学通三乘经教而广摄弟子;然而两人却都不承认有“与诸蕴不相在之第八识如来藏”等大乘佛法教理,更妄说意识具有不生不灭的常住体性,乱说三乘法教;种种行止都严重违背及诽谤世尊之言教,却都敢自称是佛法的“大师、大成就者”,甚至更有众多随学弟子不辨是非真假为其张眼,乃至广为宣传而误导更多学人。这样古今对比之下,可见古时错执六识论邪见且自视过高的祖师,与当代诸恶知识所展现出来的言行,还真是无有两般。末法时期的佛弟子,受彼等邪见迷惑者为数众多,细思及此,当知邪见误人极深,更是害人不浅,佛子四众皆应尽速远离此诸恶知识的邪见言论。

  如果再比较陈那与法称两人对佛法因明所作的修改,是否对佛弟子学习因明有所助益来看,则陈那还有些许功德,而法称则不但无有功德可言,甚至还必须加以斥责。陈那将佛法因明由五支改为三支的论式,确实是简化了论证的方式,并且增加了论说内容的明确可操作性与扎实性,将因明论式化繁为简、取其精要,学习者不至于在据理论证时茫无头绪,而能有一快速有益的学习法式,也让佛法因明之学能够简易入手,学习也较容易有所成就。这也正是 玄奘菩萨为何明知陈那是未证实相的凡夫,所说法义亦有错误之处,而仍然翻译其论述因明法式之著作的缘故。而法称再改的佛法因明,先是主张三类正因来取代陈那的因三相,复又认为喻支亦可不用,但这样的作法可就将具有严谨规范、且无容妄杂的严格把关标准给破坏了,原来三支作法中的喻支是以既知之事实为喻,来作为助成因支使宗支成立的有力证明,然而取消喻支之后,仅凭藉因支的结果就完全只能著重在意识思惟的推理论辩上,早已模糊了藉由因明法式所要表达的正义,而且论敌双方在彼此无有共识极成的情况下,尽可自因自立、各说各话,此时无论法称再如何去轨范三量,释义种种佛法名相,都无法真正让对方信受佛法之立论。因为,他只要坚持认为己方的因正确就好,法称的说法根本不能动摇他人的任何见解,因为他不需举例以为证明,当然也就没有立敌共许的譬喻可以说服对方;如此一来,彼此根本没有交集可言,自然全面沦为各自表述、各说各话而已,也就是双方俱成戏论而已。何以故?法称所言欠缺证量故,外道邪见唯妄想故,二者所说皆言不及义故,当然双方全为戏论。又譬如,法称本应:立宗为声无常,辨因为所作性故,譬喻为瓶。而今却认为只需以所作性故,没有任何譬喻即能破敌。然而,外道一方遇此情况,尽可以其人之道还施其人,回说“声非所作性故”、“一切皆无常,声非一切故”,试问如果没有能让敌方信服的譬喻,法称要如何破敌?所谓“智者以譬喻得解”,佛法因明并不同于仅是探讨表相的世间逻辑,其目的也不在于辩论的胜负,而是在于使人得以消除邪见建立正见,如果说法者没有为人悉檀的种种善巧方便,又如何能启发他智?是故,笔者说:法称则无有功德可言,而且还必须加以斥责。

  法称所说的因明论式,除了不能利他亦不能启发他智之外,更妄说佛法三量的真正意涵,有诽谤三宝的严重过失。

  这也就是为何具择法眼的菩萨们,对于藏地诸师的因明论著根本不屑一顾,因为皆为戏论,不值得菩萨浪费时间的缘故。玄奘菩萨当然更是明见此中道理,因此对于陈那的《集量论》都不翻译了,更何况是法称的著作呢!其后藏密四大派学人信受法称思想所造之诸多因明论述,则更不足道矣!(注:藏密中观应成论式,为邪见妄想之最,大误学人!其思想来源可说很大一部分是来自于法称,虽然在法称之前已有印度之佛护、月称等论师建立了中观应成派,然而由于继承中观应成派思想的格鲁派创始者宗喀巴,信受法称的因明思想以及提出了完整应成理论的缘故,使得其后的藏密学人辗转信受了中观应成邪见,严重地祸害西藏的学人迄今。后世的喇嘛们并将法称的《释量论》视为喇嘛教所谓的五部大论之一,显见法称建立的“不需喻支与因三相之不可得因”之主张,确实已被后世中观应成派学人取来作为破他一切立论的主旨,可谓贻害后世学人流毒广大。)

  再说 玄奘菩萨的真唯识量因明论式——宗支:真故!极成“色不离于眼识”。其中所说“真故”亦即是在教示佛弟子们:在使用佛法因明法式时,所立宗旨必须是正真无误的真实法义,不能是相似佛法或是任何外道邪见。这个内涵是极为重要的,因为这正是三乘菩提一切佛法的意旨所在。佛法是为度脱众生而说,一切所说都必须是如实语故,所以玄奘菩萨虽然引介了印度论师所说的因明应用法式,菩萨自己更用此立量,把佛法因明的正确意旨与运用方法显示出来给一切大众看,佛法因明是要这样用的,即使一切所说都是在世俗谛法相上言说,也都必须符合法界轨则,为破邪执故应如实的阐释现量境界,而且所立的宗、因、喻三支都不能

  落在邪见戏论中,都不能违背真实法界所生显之三界境界法相而立论;如此一来,在严谨的自他极成名相共识的三支轨范之下,自然就能有真正破他妄论与启发他智的功德业用。然而,在应用佛法因明时,有一个大前提必须要先具足,而这个大前提不仅陈那与法称忽略了,一切藏密四大派因明论师同样也都不知,甚且古今诸多佛弟子、佛教学者亦都不晓。这个大前提就是《瑜伽师地论》卷 13所云:

  云何闻所成地?谓若略说,于五明处,名句文身无量差别,觉慧为先,听闻领受,读诵忆念;又于依止名身、句身、文身义中,无倒解了,如是名为闻所成地。何等名五明处?谓内明处、医方明处、因明处、声明处、工业明处。11

  谓一切佛弟子,特别是指发大乘心的菩萨,都应当先熏习般若波罗蜜正知正见,乃至能够亲证实相而发起内明之后,再继续深入五明处修学,因为依弥勒菩萨的开示必须“觉慧为先”,就是具有般若实相之内明智慧的菩萨,才能“无倒解了”,也就是真正明了五明之中其他四明的妥善运用之道。也就是前文章节中所说的:佛法因明不是用来求悟的法门,也不是用来帮助他人证悟的法门,是诸佛菩萨为救度众生故,“为欲如实了知外道所造因论是恶言说,为欲降伏他诸异论,为欲于此真实圣教未净信者令其净信,已净信者倍令增广”,只是自利利他的一种方便善巧。也就是说,佛弟子为人说法或是与人论辨之时,至少要有一方是具有般若内明智慧的菩萨,如此运用起佛法因明论式时,才是真正运用佛法因明展现真实义佛法“降伏他诸异论,为欲于此真实圣教未净信者令其净信,已净信者倍令增广”之殊胜利他自利菩萨胜行。基本上,应当说佛法的因明并不是为了跟他人争是非对错的学问,而是一种说法利他的工具。因为佛法因明只是说法摄众的工具之一,所以绝不会所说言不及义而沦为戏论;具有内明的菩萨运用这个工具,更能避免因为妄说佛法而犯下严重的过失。如今,常有所谓的佛学研究者,对于过去之因明论师所说的法式加以批评或是修改;但是,如果不是依于佛法胜义谛或世俗谛等教理来论法以实行为令他解脱的目的,而只是在逻辑推论上衍生更多说法,所说仅是围绕在世间法相上,譬如有烟故有火、是明非暗,然后认为这些逻辑推导就能代表佛法因明的内涵,那就是在不自觉中犯下大过失了。因为,佛法因明不是作为探讨事物表相关系的学问,佛法因明是要启发他智,令入解脱的应用工具,如果只是在世间法相上作文章,玩玩符号名相的游戏,那仅是世间戏论,甚至是邪见戏论,不能视为佛法的因明。

  因此,菩萨能显明所立之宗旨,正是因为运用了因支与喻支的方便善巧,凡有所说之目的都是“唯为显了是宗法性”,启发他智、令他信入的缘故,所以诸佛菩萨才会“以无数方便,种种因缘、譬喻言辞,演说诸法”,方便施设佛法因明教理,令已得内明之真实义菩萨修学以广利他。以诸佛菩萨的大方便智慧功德来说,仅立宗之言即能有方便力令他悟入第一义谛甚深法性,笔者前篇之论说及禅宗无字公案皆显此理,然此悟他方便法非极利根之菩萨种性弟子不能信受,所以必须辅以无量方便,依弟子们各自不同的根器因缘,以诸譬喻言辞为其说法,开示种种佛法知见、助其悟入法界实相。所以,善知识不论是广开言说,或立五支论式、三支论式、二支论式乃至唯立宗说,都是缘于为利益他之同一目的,只是随顺众生智慧根器之不同而有的种种方便善巧,正所谓法无定法,诸佛世尊、内明菩萨随缘运用,大开手眼,俱是慈悲。同样的论辨法式,愚者无知,导致所说沦为戏论;智者了然于心,运用随智如珠走盘,不拨而自转矣。故知法称之失,过在无智,非法式之谬也。

  四、结论

  西方所看重的实事求是之科学精神,当以逻辑思想最堪为代表。如果依据世俗人的眼光来看待因果的逻辑观念,行善作恶所得世间果报应当是为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然而大多数的世间人不知有三世因果的道理,也不知因与果之间藉缘的前后关系,是故见到行善者遭受恶报、作恶者却得善终的现象,往往就对因果不昧心生怀疑而不能深信、净信甚或毁谤。因此,所谓的逻辑思想,就算具有再严谨的科学程序也没有用,还是不能解释引发世间一切现象的因、缘、果之间的关系,尤其是对于有情生命之生从何来、死往何去之真相的探究,不论是世间哲学、科学,还是逻辑推导等等都无能为力,因为要探究这个生命的真相,世间的智慧全然使不上力。有情不断地在世间生死流转的真相,都是因为有因缘果报的真实作用,世间凡夫或有能知一世因果者,或有能知二世因果者,然其所知范围皆极有限,对于如何能够真正的超越生死、出离烦恼之方法则懵懂无知、全然不晓。而因果律的一切内涵,唯有诸佛究竟了知,诸佛大慈大悲,教导众生离烦恼法、越生死海,欲令众生皆入佛智,乃至成就佛地一切功德而与佛同智。由此即知,因果实义甚深极甚深,非不学佛的浅识之人所能了知,诸大菩萨或能少分、多分了知,唯佛能够圆满具知。

  陈那所造因明论式,将佛法古因明的五支论式修剪成较简略的三支作法,但是他所说的佛法义理间杂错误,因此过失不少;而法称则更是将佛法因明妄改成残缺不全的二支,加上更严重地错说佛法,且流毒遗祸后世学人,犯大过失。陈那、法称二人之过咎在于无智,因不悟菩萨内明的缘故,或为争胜、或好为人师而有以致之。须知佛法因明中一切所立,都必须不离第一义真实,亦不能离于世俗谛理,所有言说都必须言而有义,不能夹杂外道邪见妄想,或为世俗玩笑戏谑所建立之种种言说。这种实质上以内明智慧为根本的佛法因明,此中一切所说都必须是无戏论语、谛语、为他人语,此诸特质正是佛法因明不共一切世间逻辑与诸外道言论的最大差异之处。

  最后,若为今时后世之佛弟子计,首要之务就是要令学人远离藏密的邪见妄想。以佛法因明来说,就应当以释迦世尊及弥勒菩萨之圣教,与玄奘等诸大菩萨所说正法为依止,决不依止一切外道法教,更应摈弃一切不如理、不如实的言传法教;如是,远离喇嘛教等外道邪见妄想来修学佛法,才不辜负此世生而为人的善根因缘,乃至有幸得遇佛陀正法的稀有难得之殊胜因缘。如今有佛教正觉同修会正法团体住世,所传佛法全然符合世尊法教、正直纯净,有因缘修学佛法的佛子四众,应当审慎思量拣择正道,莫再迷信西藏密宗喇嘛教四大派的邪见言论,应该速速远离,因为实质上喇嘛教乃破坏佛教、败坏社会善良风俗的假佛法。要知道,信受修持邪教导的结果,终究是沦堕三途难有出期,如果不幸更踵随喇嘛犯下诽谤三宝、破坏正法的大恶业,又不知忏悔灭罪,那么舍寿之后,难免直入地狱受大苦恼,无可逃避更难得出期之时。如果能够进到正觉同修会来,依止 世尊的正法而修而学,不仅能够福慧兼修,乃至今世就有离烦恼法得以受用,渐离诸苦恼;如果精进用功,更能亲证菩提、证得法身,以法自娱其乐无穷,随后更能世世增上广益有情,终能成就佛道而不退失。果能如是,则不但可令己之智慧增上,更能使社会祥和而国泰民安普皆受益,即不枉此世为人,幸莫大焉。

  -------------------

  1《大唐西域记》卷 10,《大正藏》册 51,页 930,中 25-下 4。

  2法称论师著,《正理点滴论》,详见:http://www.mldc.cn/hlsf/hlzz/zhenglididian.htm

  3同上注。

  4《长阿含经》卷 9,《大正藏》册 01,页 55,上 3-4。

  5《长阿含经》卷 10,《大正藏》册 01,页 65,下 7-8。

  6《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卷 3〈学观品第 2〉,《大正藏》册 05,页 12,下 12-13。

  7《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卷 363〈多问不二品第 61〉,《大正藏》册 06,页 872,下 5-7。

  8《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卷 404〈观照品第 3〉,《大正藏》册 07,页 22,中 26-下 4。

  9《解深密经》卷 4〈地波罗蜜多品第 7〉,《大正藏》册 16,页 706,下 11-14。

  10《释量论略解》卷 9,法称论师著,法尊法师译编,详见: http://book.bfnn.org/books2/1850.htm

  11《瑜伽师地论》卷 13,《大正藏》册 30,页 345,上 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