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心新闻网: 藏传佛教喇嘛 非佛门出家人

更新日期:2011/06/01 09:40

(真心新闻网採访组郭凤燕台北报导) 前些日子藏传佛教密宗活佛耐迈仁波切,召妓买春的八卦话题已渐淡去,健忘的台湾人早已忘记了。但是在有正义感的人心之中,涟漪犹在盪漾;当时「仁波切」的身分曾引起警方办案裁处的困惑,和社会大众的议论。报导中指出:「仁波切分为在家众及出家众,各守不同戒律;出家众绝对必须禁欲,在家众可以结婚,但各种戒律与规范仍极严格,一般都禁止嫖妓。」然而事实上,该媒体记者的消息来源显然有误,已被密宗的发言人误导了。正觉教育基金会执行长张公僕先生表示,依佛门戒律来说,藏传佛教密宗的规范严不严格,喇嘛有没有禁欲、能不能嫖妓,都不是重点;真正的重点是:他们持守的并不是佛戒,他们口里的持戒清净也不同于佛门里的定义。事实上,喇嘛也好,仁波切也罢,都不是佛教中的出家人。

执行长指出,佛世的时候,印度的出家人统称为沙门,唯独佛门沙门的戒律较严谨,《佛说四十二章经》开宗明义就曾说:「佛言:『出家沙门者,断欲去爱,识自心源,达佛深理,悟无为法。』」佛陀建立僧团之后,想要进入佛门出家正式成为比丘或比丘尼,除了得要正受三归依(归依佛、法、僧)和五戒(戒杀、盗、淫、妄、酒)之外,还要经过沙弥、沙弥尼的培训、养成或淘汰,通过这些考验才能正式受出家戒律。若依二乘法出家,要受声闻具足戒为正解脱戒;若依大乘法而出家示现声闻相的菩萨,则以菩萨戒为正解脱戒,兼受声闻戒为别解脱戒;依大乘法出家而示现为菩萨相,则只受菩萨戒而不受声闻别解脱戒。佛世的在家人学佛,在三归依后也要在佛陀面前自誓受持五戒;出家人不论是现声闻相或菩萨相,所受的戒律,同样也是视其个人所依止,受大乘戒律或是二乘戒律。

反观藏传佛教密宗,他们的归依和出家受戒都是不如法的,所归依的并不是真正的佛、法、僧,所受的戒律也不是真正的佛戒,而是必须每天与异性同修们互相交合的三昧耶戒;若从史实溯源和教理检证,则藏传佛教密宗的传承和内涵,不论是教义或戒律,都与真正的佛教完全不同,本来就不相干。张执行长依据史实史料分析,在笈多王朝(西元320年~600年)以后,由于佛法的难修难证,弘法人才的养成不易,正统佛教在印度本土的力量日益衰微,密教化(被印度教同化)的假佛教则取而代之,于是印度教日趋强盛,几乎控制了印度大部分地区;尤其是在南印度,基本都是印度教的势力范围。尽管在印度帕拉王朝(西元750- 1150年)的庇护统治下,印度的佛教又保存了一段较长的时期,但是那已经是密教化以后的变质佛教了。

佛法三乘菩提难修难证的情况下,为了发展和延续,印度的佛教吸收了大量印度教的内容,衍变为现在的密宗;台湾海峡两岸佛教几十年来密教化的演变情况,与古印度佛教的密教化过程如出一辙。执行长解释,密教也称坦多罗教,坦多罗 (坦特罗、谭崔),tantra(密咒)的词根tan的原义就是生殖、繁衍。到了西元770年莲花生进入西藏传教,传授的就是这样的教义;因此,若是以教义的内涵和仪式的外显相貌来看,就更能证明喇嘛教本质是印度教性力派所衍发,渗入佛教中而冠上佛教的表相,根本不是佛教

执行长分析,喇嘛教在西藏为了自己的利益,一向是与政治势力挂勾在一起,演变出政教合一的僧侣独裁制度;以前政教合一环境下的喇嘛们,完全没有出离世间法的「出家」心态,直至如今依旧未曾改变。当时西藏喇嘛们为了拓展其声势,便剽窃佛教名相,篡编伪经密续,假称为佛菩萨岩藏的密续,等待后人发掘出来弘扬。实质上是继续沿用佛教这块响亮的招牌欺矇世人,然而骨子里就是男女双修的坦特罗教义。若要在佛教中遂行双身法,消除佛教中限制出家人不许行淫的清净戒律,那就必须另寻途径、篡改佛法名词,以及假藉名义自行创设必须实修双身法的戒条来解套,于是「四皈依」、「三昧耶戒」、「悲智双运」这些巧立名目的施设和仪轨,便被藏传佛教密宗拿出来掩人耳目、瞒天过海。

执行长进一步解释,所谓四皈依,是在归依佛、法、僧之上,再加置一个「皈依上师」,并且高推上师「同于诸佛」或「更上于诸佛」;所以要对其上师生起无比之敬信,使弟子言听计从完全不疑,然后方能遂彼以上师为中心而推广双身密法之目的。张执行长认为,像这样依人不依法,更不依佛和真正僧宝,已失去了佛教三归依之宗旨,当然不能把学密者视为佛教,也不能把密宗信徒称为佛弟子矣。

执行长剖析藏传佛教密宗所谓「三昧耶戒」,是密宗教人以「誓修无上瑜伽等双身法而永不捨弃」等中心观念,作为它的实质内容;其戒条规定密宗信徒应完全背弃佛戒,内容荒诞无稽。譬如陈建民上师对密宗的三昧耶戒有这样的解释:若未受密灌的密宗弟子,于比丘尼、母、女、姊、妹、畜生等身上行淫者,则犯三昧耶戒;若已受密灌的密宗弟子,于比丘尼、母、女、姊、妹、畜生等身上,依密宗双身法合修者,则认为是修行而非行淫,则是不犯密宗三昧耶戒,而且可以称持戒清净。又如:于修双身法过程中不慎漏点(不慎而射精)者,即是犯三昧耶戒;若不漏点,狎诸女人,不论是母子或父女合体行淫,或是女弟子与比丘合体、男弟子与比丘尼合体,共住于乐空双运境界中,皆不犯戒。如果这样乐空双运而修无上瑜伽时,男方都能够不漏点(不射精),或者漏点后能够吸回膀胱中,就是持戒清净。若是违犯了三昧耶戒,还须花钱找来美丽明妃供养上师令悦,方可灭罪;密宗藏传佛教这一切规范,都只为遂行双身法而已。把藏传佛教三昧耶戒实行到极致,即使是号称密教改革者,号称持戒最精严的黄教祖师宗喀巴,在其《密宗道次第广论》卷十四戌二〈时轮规〉中,竟然号召上师和弟子 :「汝可杀有情,受用他人女,不与汝可取,一切说妄语。」 (得此秘密灌顶者,可以杀害有情众生而受用被杀者的妻女;当别人不肯把妻子或女儿奉献给喇嘛合修双身法时,可以明抢或偷来不属于自己的女人,假使有人逼问时,亦可说一切大小妄语,骗人说并没有这回事!)所以喇嘛们依照密宗改革者宗喀巴的教导,说谎是天经地义的事,没有违犯密宗藏传佛教的三昧耶戒,仍是持戒清净者。执行长反问:这是不是骇人听闻?然而这正是藏传佛教密宗的真面目,现在西藏文教基金会董事长达瓦才仁的作为,正是具体的事例。

张执行长由此而归结,藏传佛教密宗的「戒律」正是违犯了正统佛教的戒律,正统佛法的戒律是禁欲,而藏密是纵欲;正统佛教要戒杀,藏密鼓励人去抢别人的妻、女而可以杀人,在以前政教合一制度下的西藏喇嘛们的行为,即是如此。如果喇嘛们不行杀、盗、淫、妄等恶事来每天达到实修无上瑜伽乐空双运,那就是犯了密宗的戒律。更何况密宗的所有戒律,都是自创的,都是由外道法转易而来的,根本就不是出自佛陀的教诲,反而都是佛教所破斥的落入外道「戒禁取见」的施设。持西藏密宗的任何戒律,都没有任何功德受用,反而还有谤佛谤法的地狱重罪。

因此,执行长的结论是:所有的密宗「修行人」,不管是喇嘛、活佛还是仁波切,非但没有「断欲去爱,识自心源,达佛深理,悟无为法。」反而个个被无明、贪慾所笼罩,不明佛理,起惑造业,不得佛门戒体,退失佛门的三归依,飘荡在慾火、苦海里沈浮,出不了「三界」的家;还把无辜众生引入双身法中「相将入火坑」,来世不免三涂果报,是自救不得、又延害别人的。所以,不论自称为仁波切或自称为喇嘛,全都不是佛门的法师,他们都不算是佛门的出家人。(郭凤燕台北报导)20110601

正觉同修会採访组

关键词: 双身法 , 仁波切 , 活佛 , 喇嘛教 , 藏传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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