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目 持戒


  若常具余七,别解脱律仪,乃有菩萨律,善根余非有。苾七众别解脱,如来所宣说,梵行为最胜,是刍律仪。当以菩萨地,戒品所说轨,从具德相师,受持彼律仪。善巧律仪轨,自安住律仪,堪传律具悲,当知是良师。若努力寻求,不得如是师,当宣说其余,受律仪轨则。如昔妙吉祥,为虚空王时,所发菩提心,如妙祥庄严。佛土经所说,如是此当书,于诸依怙前,发大菩提心。请一切众生,度彼出生死,损害心忿心,悭吝与嫉妒。从今至证道,此等终不起,当修行梵行,当断罪及欲。爱乐戒律仪,当随诸佛学,不乐为自己,速得大菩提。为一有情因,住到最后际,当严净无量,不思议佛土。受持于名号,及住十方界,我之身语业,一切使清净,意业亦清净,不作不善业。自身语心清净因,谓住行心体律仪,由善学习三戒学,于三戒学起敬重。如是勤清净,菩萨诸律仪,便当能圆满,大菩提资粮。

  以上是阿底峡说的受戒与持戒。(《菩提道次第广论》附录)

  显教说的七众戒,七众者:优婆塞、优婆夷、式叉摩那(净人)、沙弥、沙弥尼、比丘、比丘尼。前二者为在家居士已受在家五戒,在家人于三皈时可受五戒全部: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或任选其中的三戒、四戒而受;或可受其中的任二戒,或只受其中的任一戒。此五戒中,前四戒为性戒,犯者不但要受戒罪果报,还要在未来世受所犯的性罪果报;例如恶意杀人者,死后必受地狱纯苦果报;恶趣苦受完了,辗转生到人间,缘熟时还会死于前世被害人手中,在古德《德育古鉴》一书中多有案例可寻。若受戒而不犯者,能生持戒功德。第五不饮酒罪只是遮罪,因饮酒会乱性而犯前四重罪,所以遮止佛弟子不饮酒,这就是不饮酒戒。假若只犯不饮酒戒而不犯前四戒的人,没有性罪而只有戒罪,只会在未来世接受违犯戒罪应有的果报;只要生前忏悔而灭罪,就不会有后世的性罪果报。受持五戒不犯的人,未来世可以保住人身,不会堕落恶道中,并具足福德果报,所以在家居士五戒也称为世间戒。

  后五众为出家众,受持沙弥戒、沙弥尼戒、式叉摩那戒、比丘戒、比丘尼戒,以求解脱果为主。佛子出家后住入寺院中,若是女众,名为近住女,先受式叉摩那戒,一年观察出家前未曾受孕,满一年后圆顶,受沙弥尼戒;男众出家后名为近住男,持八戒满一年,圆顶受沙弥戒。二者都是满一年以后,次第再受比丘尼戒或比丘戒。

  以上所说在家所受持的五戒是为世间戒,出家所受持的五种戒律是为声闻戒。此外不论在家或出家,若有菩萨根性者,能发菩萨清净大愿而成为菩萨,愿尽未来际自度度他,乃至成佛亦不舍大愿者, 佛特别为之建立菩萨戒。声闻戒必须具足诸根之人才可受,菩萨戒则不然,诸根不具乃至二根、黄门、畜生能解人语者,以及天、龙、鬼神等都能受戒。

  菩萨戒有一生受者,如《菩萨优婆塞戒经》之六重戒、二十八轻戒,这是为了准备要成为出家菩萨而预受的菩萨戒法,与声闻戒有关;而声闻戒只有一生受,所以这个菩萨戒也是一生受。其余的菩萨戒都是尽未来际受,生生世世一受永受;没有舍菩萨戒的方法,只有犯重戒失去戒体时才舍离戒体。菩萨戒的戒相或增或减,均依《菩萨璎珞本业经》、《梵网经》、《地持经》、《瑜伽师地论》等所说,内容大同小异。如《菩萨璎珞本业经》说有十重戒:不杀、不盗、不淫、不妄语、不饮酒、不说四众过、不自赞毁他、不故悭、不故瞋、不谤三宝,如是十重戒,违犯则为重罪。另有四十八轻戒,如犯,则为轻垢罪。

  菩萨戒以戒心为戒,声闻戒则以戒身、戒口为戒。菩萨戒之戒相虽因所依经论不同而有一点小差别,但是主旨却无差别,归纳为三聚净戒:一、摄律仪戒:尽未来际受持十重戒,永无违犯;二、摄善法戒:尽未来际修学一切善法,于一切深妙经典及所未闻法,无所畏惧,无有一善法不修学者;三、饶益有情戒:以四摄法饶益有情,救度有情置于佛法中。若有佛子,欲求成佛而不受菩萨戒者,无有是处。

  以上说明显教所受持的戒法。又诸多戒律中如果以主副来分,又有具足戒与别解脱戒之分别,具足戒是具足圆满之戒,别解脱戒则是受戒能使身口意恶业分别解脱。二乘行人以声闻戒为具足戒,以菩萨戒为别解脱戒。大乘行人以菩萨戒为具足戒,以声闻戒为别解脱戒。而藏密诸人为了显示密教比显教更为清净,又另设三昧耶戒,所以藏密是以淫秽的三昧耶戒为具足戒,以清净的声闻戒、菩萨戒为别解脱戒。密宗以此三昧耶戒,就足够把显教的所有戒律全部摧毁,足够把众生引入三恶道;这种密宗独有的淫秽戒法,当在本书下士道章中评论之。

  至于阿底峡在《灯论》中所说:“七众别解脱,如来所苾宣说,梵行为最胜,是刍律仪。”(《菩提道次第广论》附录)宗喀巴在《广论》第四页中盛赞阿底峡说:“苾谓其正受圆满刍诸律仪已,如爱尾牛,若尾一缕挂著于树,虽见猎士将离其命,宁舍其命护尾不断。如是虽于一轻学处,尚宁舍命防护不犯,况其所受重大学处,是故成大持律上座。”《广论》同页又赞叹说:“成就菩萨律仪者。如《赞》(拿错译师《八十赞》)中云:‘尊入度彼岸门已,增上意乐善清净,觉心不舍诸众生,具慧大悲我敬礼。’以上是宗喀巴赞叹阿底峡持戒如何的清净,如何的圆满,连有性命危险都不舍戒;宗喀巴赞叹不已,说为大持律上座。然是否真的如此呢?如果阿底峡不入密乘,在戒律上来说,那是真的可赞叹;只可惜阿底峡主修密乘,把二百五十条的清净比丘戒都破坏了,亦将五十多条菩萨戒的轻、重戒都毁了,怎能说是持戒清净的出家人呢?前面偈中阿底峡说:“当修行梵行,当断罪及欲。爱乐戒律仪,当随诸佛学。”既然已经倡导双身法,也暗中修习双身法,早已违犯声闻戒与菩萨戒了,严重违背佛的告诫,也已实行贪染行了,又如何说是修行梵行?又如何说是爱乐戒律仪,又如何说是随诸佛学?都是心口不一、心身不一的说谎者,不但欺瞒了众人,也欺瞒了自己。

  《广论》第五页说:

  成就金刚乘律仪者,如赞中云:‘尊(阿底峡)入金刚乘门已,自见天(本尊)具金刚心,瑜伽自在获中者,修密护禁我敬礼。’成就观见自身即天生起次第,及金刚心圆满次第三摩地故。总赞为其瑜伽中尊。特赞如理护三昧耶,不越制限。亦如赞云:‘由具念正知,不作意非戒,慎念无谄诳,犯罪不染尊。’

  依宗喀巴所说,阿底峡已具足密宗的生起次第及圆满次第,无上瑜伽双身修法已经圆满,贪道邪淫之法已成就了。如是无上瑜伽圆满成就,就必定已经把显教的所有在家、出家的清净戒条全部毁坏了。

  在无上瑜伽修习过程中,这里援引藏密中观应成派的现今达赖喇嘛十四世所说:“无上瑜伽有五种肉、五种甘露;但规定非常严格,有高深的证量才可以吃,否则有害。”五种肉及五种甘露者:印顺法师在《以佛法研究佛法》书中说:

  有所谓五甘露者,则尿、屎、骨髓、男精、女血〔编案:月经〕也。更有五肉者,则狗肉、牛、马、象及人肉也。以此等为供品而求本尊之呵护,亦可异矣。(《以佛法研究佛法》147页)

  陈健民上师的《曲肱斋全集》说:

  五甘露说明如下:一.大香—有香之大便。有功德成就之行者,其粪便是含有檀香之味道。二.小香—有香之小便。有功德成就之行者,其尿是香的。三.脑髓—有功德成就之西藏行者,如系天葬(喂秃鹰),死后他的脑髓都保存下来。四.红菩提—空行母之卵子(明妃所排放之月经),不是普通女人的;或用处女初次之月经。五.白菩提—有功德成就,证空性之瑜伽行者所出之悲智双运不漏之精子。五肉是象肉、马肉、人肉、猪肉和狗肉。(《曲肱斋全集(一)》678~679页)

  其实他们所谓的大香、小香,都没有香味,只有臭味。这就是如密宗阿底峡等有高深证量者,才能吃的五种肉及五种甘露。由此可以了知藏密所谓有高深证量的人,是如何的不净了。

  在台湾新竹的凤山寺,每年新春礼师法会时,法师都会以印度达兰莎拉带回来的“摩尼丸”与信众结缘;据说这个“摩尼丸”是非常珍贵的,是经过藏密诸“高僧大德”持咒千万遍所得的加持物,可治百病,而且放置佛桌前经过一段时日,自己多持咒就会自动生长加倍;大众非常相信,非常珍惜,除非大病,否则不敢轻易使用。他们却不知道“摩尼丸”的真实材料是大香等,假使知道了,可能都会作呕吧!

  譬如《道果—金刚句偈注》(法护译,大藏出版社)说:

  又有谓密炼大香者,依上述应断之食〔笔者按:应断辛辣、烈酒、腐肉、鱼肉等〕而行后,取断粗劣食后之自身大香,置一洁净石板,以木刀均平铺散,风干之;另以蜜及酥油拌匀,添水少许,煎熬至水干为度;复取已风干之大香研末,二者相混,制约羊粪大小之丸。(《道果—金刚句偈注》368~369页)

  如是原料制成,凤山寺僧众及信众在食“摩尼丸”之前,应三思之!

  又如达赖十四世的自传《流亡中的自在》(康鼎译)说:

  一九六六年初,印巴冲突告一段落,我回到达兰莎拉,热心的开始吃素。西藏菜很少有不加肉的,而厨子也经过相当一段时间才学会如何不用肉而使菜一样美味适口。同时印度朋友告诉我,多喝牛奶及吃各种核仁来补充营养的重要性。我恪尊他们的劝告,不料二十个月后却罹患了严重的黄疸病。第一天我吐得很厉害,此后两三个星期,我完全没有食欲,而且感觉极度疲倦,动一动就得使出全身的力气。更明显的是,我的皮肤变成姜黄色,看起来倒颇像佛陀!过去有人说,达赖喇嘛像黄金笼里的囚徒,这一回我连身体都变成金色了。这场经诊断为B型肝炎的病终于痊愈了,但我消耗了大量的西藏药品。我再次对吃感兴趣,医生叫我少吃油腻,减少核仁与牛奶的摄食量,同时我必须恢复吃肉。他们担心这场病会对我的肝脏造成永久性的伤害,因而缩短我的寿命。我请教的多数印度医生都持相同的看法,因此我只好心不甘、情不愿的放弃吃素。今天我除了灵性修养上的特殊需要,日常都吃肉。(《流亡中的自在》216页)

  如阿底峡、宗喀巴、达赖喇嘛等“大成就”者,在密宗来说应当是有高深的证量,所以能吃众生肉;其实这是将自己贪口欲及双身修法必须增强性能力的需求合理化,而将吃众生肉说成“不舍众生,具慧大悲”;这般不如理作意的行为与说法,不但毁了比丘戒及菩萨戒,而且还误导众生,让众生误认为藏密喇嘛教乃是佛教,而被世人错认为佛教是可以杀生的宗教。如此连 世尊都被他们羞辱的邪法,如何能说为佛法?

  《楞严经》卷六说:

  阿难!又诸世界六道众生,其心不杀,则不随其生死相续。汝修三昧,本出尘劳;杀心不除,尘不可出;纵有多智、禅定现前,如不断杀,必落神道:上品之人为大刹力鬼,中品即为飞行夜叉诸鬼帅等,下品尚为地行罗;彼诸鬼神亦有徒众,各各自谓成无上道;我灭度后,末法之中多此神鬼炽盛世间,自言食肉得菩提路。

  《楞严经》同卷又说:

  奈何如来灭度之后,食众生肉,名为释子?汝等当知:是食肉人纵得心开似三摩地,皆大罗刹,报终必沉生死苦海,非佛弟子。

  目前流亡印度的藏人喇嘛,晚餐非吃牛羊肉不可;还自安慰说:“被吃掉的众生早死早超生。”或说“无素可食”等借口,这些都是欺人之语;如此违背圣言,还自称为释子、为佛弟子,实已应验了佛说:“末法之中多此神鬼炽盛世间,自言食肉得菩提路。”应验 佛言,藏密诸人都是神鬼之类众生转世投胎来人间,您说藏密诸人所说的违背世间常理与圣教之法,怎么可以相信呢!

  宗喀巴《密宗道次第广论》又说求菩提要从欲尘大贪中求,如云:“必须信解,由明妃欲尘贪为道门中,求菩提者,无上部中俱缘真实及自所修明妃(与人合修双身法的女人),以笑等贪而为正道。下三续部,为缘所修智妃欲尘喜乐为道。瑜伽续中既不可修二根交合(密宗出家人不可与女人真的实修),故除彼外缘,余执手或抱持触喜乐为道。”(《密宗道次第广论》法尊译 普贤录音有声出版社第36页)此是说:必须相信了解,一定要透过与明妃双修的欲尘贪著,作为求菩提心的道门。在无上部(密续分四部:事部、行部、瑜伽部、无上瑜伽部)要真枪实弹与明妃共修,以笑续、视续、执手续或抱持续、二根相合续等四续来修。笑续是男女两相微笑的意淫,视续是两眼含情专心互视的意淫,执手续是相互牵手满足淫欲,抱持续是两人相互拥抱而求满足淫欲,二根相合续是男女二根交合。其它三部也是一样,但是瑜伽部则不能修二根交合,只能修其它三续;事实上,密宗的喇嘛们私底下都是与异性真枪实弹常常合修的。

  如此密宗邪门淫秽修“菩提心”之法,阿底峡、宗喀巴等都修学过,否则怎能算是圆满次第呢?因此又犯了比丘戒及菩萨戒的重戒。宗喀巴之《广论》还说:“故能不违越诸胜者子所有制限。”又说:“如赞云:‘由具念正知,不作意非戒,慎念无谄诳,犯罪不染尊。’(《菩提道次第广论》第5页)明明已犯了邪淫的比丘戒及菩萨重戒,宗喀巴还说不违背大乘戒律,还说是犯罪不染尊,此处宗喀巴又多犯了一条大妄语戒。

  《楞严经》卷八说:

  如宝莲香比丘尼持菩萨戒,私行淫欲,妄言行淫非杀非偷,无有业报;发是语已,先于女根生大猛火,后于节节猛火燃烧,堕无间狱。

  这就是佛经所录:已持声闻戒、菩萨戒而行淫以后,又说行淫无罪,结果是下堕无间狱的后果。

  《楞严经》卷六说:

  阿难!云何摄心、我名为戒?若诸世界六道众生,其心不淫,则不随其生死相续。汝修三昧,本出尘劳;淫心不除,尘不可出;纵有多智、禅定现前,如不断淫必落魔道:上品魔王,中品魔民,下品魔女;彼等诸魔亦有徒众,各各自谓成无上道;我灭度后,末法之中多此魔民,炽盛世间广行贪淫、为善知识,令诸众生落爱见坑,失菩提路;汝教世人修三摩地,先断心淫,是名如来先佛世尊第一决定清净明诲。是故阿难!若不断淫修禅定者,如蒸沙石欲其成饭,经百千劫,只名热沙;何以故?此非饭本,石沙成故。汝以淫身、求佛妙果,纵得妙悟,皆是淫根,根本成淫;轮转三途必不能出,如来涅槃何路修证?必使淫机身心俱断,断性亦无,于佛菩提、斯可希冀;如我此说,名为佛说;不如此说,即波旬说。

  《楞严经》已经很清楚明白的说明,淫道绝对不能成就菩提,而密宗诸人,胆敢以邪淫之法说能成证菩提,故意违背 佛说,已成就谤佛谤法的恶业了。(应成派中观的印顺、吕澄等人,大力诽谤《楞严经》是伪经,是因为他们的应成派中观出自密宗,恐怕因为《楞严经》大力预斥密宗的贪道邪淫,会影响到他们应成派中观在佛教界的地位,因此而大力诽谤极胜妙的《楞严经》,如同他们极力诽谤大乘经典一样。)